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3  浏览次数:62
 

各单位:

为了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教育部决定今年8月下旬开始进行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09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条件

()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的有关要求,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三、推荐时间节点

1、请于77日后登录 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http://kjpj.cutech.edu.cn)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截止日期为820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自然科学奖项目需要进行引文检索,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奖需要进行查新。

2、由于推荐单位意见需要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并盖章,请大家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3、详细情况可以登录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www.cutech.edu.cn查看

联系人:王婧妍,戴悦春

联系电话:54237980     Emailyxky_2@fudan.edu.cn

附:具体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710日前

课题组提供申报奖种、项目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等信息,并完成成果登记工作,将导出的.ARJ文件发送到yxky_2@fudan.edu.cn信箱。

保密项目的项目名称可以省略,成果登记材料用光盘形式提交。

715日前

医学办反馈推荐号、校验码,成果登记号。

 

810日前

课题组提交推荐书初稿电子邮件给医学办形式审查。

 

820日前

课题组完成网络提交工作,并交正式推荐书纸质材料。

推荐书3套(主件附件合订本,1份原件);保密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提交,推荐书11套(主件附件合订本,1份原件),电子光盘1份。

 

                   复旦大学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472

附件1-具体要求.doc

附件2-推荐工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