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2019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浏览次数:377
 

根据教外司留[2018]1275号文,教育部将在2018-2019学年继续设立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用于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学金内容:

    本次奖学金评选分为定额名额评选和开放名额评选两类。

    定额名额共7人,仅限自费本科生申请。由院系进行初审,外国留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定。

开放名额共3人,用于研究生和本科生申请(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由院系进行初审,学校推荐人选,国家留学生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进行统一评审。

 

二、  申请资格:

1. 定额名额(共7人)

1) 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仅限自费生)。2018年毕业的学生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除外,2018-2019学年由于校际交流、实习、休学等原因不在校的学生除外。

2) 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2. 开放名额(共3人)

1) 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2018年毕业的学生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除外,2018-2019学年由于校际交流、实习、休学等原因不在校的学生除外。

2) 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5) 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的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以及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三、  奖励标准:

提供一次性奖励(本科生18,000/人,研究生30,000/人)。

四、  申请办法:

1. 网上申请

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C

受理机构编号:10246

学习期限:2018.9.1-2019.7.15

 

2. 纸质申请材料

定额名额申请人须向院系提交下列纸质申请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 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开具的成绩单(加盖公章);

3) 在读证明原件;

4) 院系出具并盖章的推荐函;

5) 《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不少于800字。内容侧重在华学习生活期间记忆深刻的经历、体会和感受。要求切身体会,有感而发。写作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6) 个人陈述材料(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评奖评优情况、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总体在华表现等内容);

7) 其它辅助支撑材料,可以反映学生的学习、科研、评奖评优等情况。

 

开放名额申请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1)    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2)    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3)    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4)    其他校内证明材料,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五、  评审程序及要求:

1)  525日前,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同时向院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 529日前,院系将排序好的候选人申请材料递交外国留学生工作处。

3) 531日前,外国留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4) 61日至7日,外国留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候选人名单。

 

联系方式:

邮箱:lxsgfs@fudan.edu.cn

电话:65643413  / 65643032

     地址:外国留学生工作处106办公室 


外国留学生工作处 International Student Office    

201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