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奖学金项目申请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5  浏览次数:5368
 

【请注意:由于CSC调整了网报时间,本通知相应时间节点已更新!】

复旦教通字〔201953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签署的的谅解备忘录,留学基金委2019年将继续选拔资助200名优秀本科生于暑期赴以色列合作院校进行1个月的交流学习。留学基金委资助内容为一次性往返旅费。以方也将提供2500-10000新谢克尔不等的资助(根据所申请的具体专业,由以方决定)。


    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选派办法、申请流程以及以色列合作院校名单等信息详见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的项目说明(https://bg.csc.edu.cn/DownLoad.aspx?PROJECTCODE=629132)。


    我校中国籍二、三年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已取得以色列合作院校邀请函并符合项目说明中年龄、成绩、外语等条件的,可于2019年6月6日至6月12日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申请项目,具体所需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申请人完成网申后应于6月12日16时前将申请材料(打印并张贴照片的申请表,上传的各项附件原件及复印件)及院系签字盖章的《复旦大学推荐意见表》(附件2)由本人提交教务处(光华西辅楼703室)审核。


申请人该时段因特殊情况不在校(包括请假及休学)的,可于5月13日前电话联系教务处(65642805)申请视频受理。教务处尽量安排视频审核,但客观条件无法满足时不受理该情况下的申请。


教务处将依据《复旦大学国家公派留学本科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择优遴选出项目候选人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学校推荐材料,并于2019年6月根据外方的提名名单最终确定录取人员名单。被录取人员于2019年暑期派出。


附件:1. 信息平台应提交材料及说明.pdf

      2. 复旦大学推荐意见表 v7.doc

  

  

教务处

20194月25

  

联系人:葛天如     联系电话:6564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