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文科科研推进计划2008年度“金苗”、“金穗”、“金秋”项目结项及2009年度“金苗”、“金穗”、“金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31  浏览次数:69
 

关于做好文科科研推进计划2008年度“金苗”、“金穗”、“金秋”项目结项及2009年度“金苗”、“金穗”、“金秋”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研通字[2010]41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复旦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复旦大学“金苗”计划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复旦大学“金穗”计划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复旦大学“金秋”计划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及2007年、2008年复旦大学文科科研推进计划“金苗”、“金穗”、“金秋”项目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对2008年度“金苗”(含管理类)、“金穗”、“金秋”项目进行结项工作,对2009年度“金苗”(含管理类)、“金穗”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1.1215之前,2008年度“金苗”(含管理类)、“金穗”、“金秋”立项项目负责人请从复旦大学文科科研处网(http://wkkyc.fudan.edu.cn)上“资料下载”栏目里下载《复旦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

22009年度“金苗”(含管理类)、“金穗”立项项目负责人请从复旦大学文科科研处网(http://wkkyc.fudan.edu.cn)上“资料下载”栏目里下载《复旦大学文科科研推进项目“三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的word表格,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2009年度“金苗”、“金穗”、“金秋”立项项目负责人于1215前将《终结报告书》及相关成果各一套送交校文科科研处规划办公室;2008年度 “金苗”(管理类)除上报相关材料,仍需答辩汇报,时间另行安排;

4 2009年度“金苗”、“金穗”、“金秋”立项项目负责人于1215前将《中检报告书》(报告书中的经费使用情况须先到校财务处盖章)和成果复印件各一套(研究报告附采纳单位的使用证明)送交校文科科研处规划办公室。2009年度 “金苗”(管理类)除在1215之前上报中期检查相关材料,仍需答辩汇报,时间另行安排;

5.如有特殊情况或者疑问,请Emailwkkyc@fudan.edu.cn 或者电话联系,联系电话:55664304,联系人:左昌柱,联系地址:校内1号楼334室。 

                                                文科科研处

                                     2010年11月17

        

复旦大学文科科研推进计划“三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复旦大学文科科研推进计划“三金”项目结项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