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清廉杨浦”廉洁漫画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8  浏览次数:993
 

为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加强廉洁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崇尚廉洁、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自2017年3月15日起,由中共杨浦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杨浦区监察局、杨浦区文化局共同主办,杨浦区文化馆承办,面向全区开展2017“清廉杨浦”廉洁漫画征集活动。

一、征集主题

围绕“清廉杨浦”主题,用漫画的形式,呈现崇尚廉洁、家风家规、树立清廉风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二、征集活动安排

(一)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区征集漫画作品,同时也欢迎全市漫画创作者踊跃参与。征稿日期截止到2017年4月15日。

(二)作品报送方式;通过杨浦区文化馆微信平台、官网报送,也可以直接送到杨浦区文化馆(中原路188号,联系电话:55782005)。报送日期:2017年4月15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三)主办方通过网络微信投票和专家评审,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网络人气奖50名。适时举办颁奖和作品展示。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求突出廉洁主题,立意新颖,充分展示漫画具有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二)每位作者限交一幅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或多格漫画、故事漫画以及插画,多格漫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0格。漫画中可加文字予以说明;

(三)作者须下载:《2017“清廉杨浦”廉洁漫画征集活动报名表》,纸质作品需如实、完整填写黏贴在作品背后交付报名处,报名表下载地址见杨浦区文化馆官方网站(http://whg.shyp.gov.cn/);

(四)征集的漫画不能在作品之中打个人姓名、单位、公司水印或“样片”等字样。

(五)其他要求:征集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者本人必须拥有该作品之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者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主办单位查明属实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缴奖品,其违反著作权之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自行负责。

(六)征集的作品不再退回:市、区纪委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不另行通知及支付费用。凡投稿参加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附件:《2017“清廉杨浦”廉洁漫画征集活动报名表》

中共杨浦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杨浦区监察局
杨浦区文化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