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教师公寓租赁协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0-09-21 浏览次数:121 |
关于签订教师公寓租赁协议的通知
租住教师公寓的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转发<复旦大学教师公寓租金调整方案>的通知》(校通字[2010]24号)的精神。
1、学校将与您重新签订周转性教师公寓租赁协议。如您计划继续租赁教师公寓,请于2010年9月28日以后到本单位办公室主任处领取“周转性教师公寓租赁协议”,本人签署并递交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及领导签字后,由单位办公室集中收集,于
2、如您不再续租,请于
3、如果您既未签署协议,又未按期办理退房手续,租房办将根据有关规定,收回您所租住的教师公寓。
4、您如有问题需咨询,请与租房办联系,电话:65643691或65642072
希望您能支持、配合调整教师公寓租金标准工作,谢谢!
租房办
20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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