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推进我校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2011年9月1日会议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进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沪教卫党[2011]18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深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卫生事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提高党员群众对党组织的满意度。
(三)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校(院系)务公开、信息公开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逐步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新需求。
(四)区别情况,分类开展。针对不同类型党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分类分层开展;区别党务公开的不同内容和对象,分类分层公开,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内容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党员个人隐私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情形之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具体包括:
(一)全局工作方面
1. 党组织总体工作安排和结果情况;
2. 党组织重要决策及其执行情况;
3. 党代会(党员大会)情况;
4. 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二)思想建设方面
1. 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情况;
2. 宣传教育情况;
3. 思政工作情况;
4. 文明创建情况。
(三)组织建设方面
1. 党组织机构情况;
2. 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3. 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4. 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5. 老干部工作情况;
6. 党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作风建设方面
1. 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2. 实施民主管理情况;
3. 行风建设情况。
(五)制度建设方面
1. 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2. 组织、干部、人才工作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 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4. 统战工作、老干部工作和群众组织工作制度等建设情况;
5.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6. 其它有关制度规定建设情况。
(六)反腐倡廉建设方面
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
2.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
3. 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
4. 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5.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6. 查处信访举报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
(七)其他方面
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基本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基本程序
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基本要求,完善党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流程。
1. 制定目录
(1)目录内容:对事关本单位事业改革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应列入党务公开目录。应把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及党员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
(2)制定程序:根据分级制定的原则,学校党委的党务公开目录,由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党务职能部门起草,经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分党委、总(直)支的党务公开目录,由分党委、总(直)支集体讨论形成后,报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党支部的党务公开目录,由所属分党委、总(直)支审核。
(3)公开范围:根据内容的不同,党务公开的范围一般分为三类:
1) 党内公开:指向所在单位的党员进行公开,根据内容的不同,公开范围又可分别在党组织班子成员、党代表、全体党员等党内不同范围内进行公开;
2) 群众公开:指向所在单位的党员及群众进行公开;
3) 社会公开:指向所在单位内、外的所有党员、群众进行公开。
2. 实施公开
公开主体依照目录,及时将已审核通过或讨论决定的公开内容,通过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按规定的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视情况向不同层面对象进行公开。一般来说,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有些事项可根据需要事先进行预公开,重大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稳妥、规范、有序进行。
3. 意见收集反馈
各公开主体要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予以研究和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对党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及时采纳并落实整改,结果可在相应的党务公开目录中进行公开。
4. 归档管理
要建立党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处理反馈情况要认真登记,建立档案资料,充实完善工作台账,归档备查。
(二)公开方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结合本单位实际,本着“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操作原则,明确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载体。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 会议、文件方式:以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专项工作会议、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方式,或以党内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进行公开。
2. 栏目告示方式:通过设置宣传栏、公示牌、板报、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
3. 媒体宣传方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
4. 网络互动方式:通过党建网站、局域网、设限平台等方式予以公开,有条件的可以予以互动。
5. 其它方式: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创建其它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准确把握公开时限,确保公开效果。可以将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公开相结合。一般而言,有关规定制度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进行公开。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
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基础,着力构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党务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建立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
(二)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建立党务公开责任制。校党委书记为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分党委、总(直)支书记分别为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分党委、总(直)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党务公开细则,成立由党组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具体工作;并设立党务公开联络员,专门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搜集整理、宣传报送、归档整理等工作。
(四)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制度。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工作小组,由党办、组织部、纪委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党务公开监督员组成,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事项范围主要包括: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受理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查处违反本方案的行为。
(五)建立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将党务公开的落实情况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创优、奖惩挂钩。
六、近期工作安排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本校近期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大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工作部署阶段(2011年9月~10月)
1. 成立学校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复旦大学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2. 组织召开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和方法步骤,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3. 根据校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建议目录,分级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并按规定逐级报批。
4. 向全校公示《复旦大学党委党务公开目录》及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内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同时将校级目录报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11月)
1. 各公开主体根据上级审批通过的党务公开目录内容要求,全面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党务公开工作。
2. 创建“复旦大学党务公开网”,公布党务公开电话,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
3. 制定党务公开工作保障性制度,逐步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体制。
(三)监督检查、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2月)
1. 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党务公开监督工作小组,对照党务公开目录,检查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
2. 根据检查情况和汇总后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等需作调整和改进的方面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3. 书面总结我校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所取得的经验,认真分析不足,上报并为迎接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督查、抽查作好准备;不断探索符合我校校情的开展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