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上海市科委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请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1-16 浏览次数:67 |
医科各院、系、所: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优化上海自主创新发展环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启动实施2014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与往年相比,科委今年明确规定,留学回国后已获得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支持的,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科委通知见:http://www.stcsm.gov.cn/gk/ywgz/tzgs/ktsbzn/335674.htm),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本年度资助的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来本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及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回国年限:本年度资助的非创办企业类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以后回国工作(根据护照出入境记录)。
(三)留学年限:1、申报A类资助的留学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2、申报D类资助的留学人员,须在国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应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年度资助重点领域,且持有重要研究成果或拥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来沪自主创业或具有特殊专长。
(四)申请者须全职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每年在沪工作时间须9个月(含)以上。
(五)浦江计划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并申请者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含)以上项目的申报。曾获得浦江计划资助者不可再次申报。
(六)根据浦江计划为留学人员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提供“第一桶金”资助的原则,留学回国后已获得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支持的,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七)留学人员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二、资助重点、类别与强度:
(一)2014年度资助重点为: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天航空工程、海洋工程、金融、航运、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会展传媒、文化艺术、创意产业等。
(二)科研开发(A类)主要资助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科研项目;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上海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
(三)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三类:团队资助为30至50万元;自然科学及企业创新创业类项目为20万元。
三、资质认定:
(一)申请团队资助须作为科技研发或社会科学研究团队被高校、科研院所或大中型企业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回国创办企业,且持有有效留学人员资格认定证书的3人及以上团队。申报团队资助须经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申报资格。
(二)申报D类资助的留学人员须先自拟推荐书,说明背景情况和推荐理由,于1月21日前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办理加盖学校公章程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后,报送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经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确定申报资格。
(三)已具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证书》,并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需在受理期间持原证书换取新证。
(四)浦江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时间:2014年1月13日-2014年2月20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四、申请方式:
浦江计划项目申报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员首先要通过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然后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填报《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式六份),于2月19日(周三)上午9:00前送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治道楼309室),电子材料发至yul@fudan.edu.cn。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俞泠,yul@fudan.edu.cn,54237824。
六、附件清单:
2、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所需提供的材料.doc
复旦大学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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