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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教委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0  浏览次数:45
 

医科各院系、所、附属医院: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管理的“曙光计划”已实施19年。实施以来,在高校青年科研人才培养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取得了较大成果。2013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市教委链接见:http://www.shmec.gov.cn/html/xxgk/201312/412102013002.php),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医科申报名额及校内遴选方式另行通知。

 

二、  申报条件: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311日以后出生者)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三、  资助额度:

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四、  市教委的项目评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市教委项目答辩日期均初定为201412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  申报要求

书面申请材料110份,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13(下周五)前统一报送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限额进行推荐,并在项目申请汇总表盖单位公章。书目申请材料及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俞泠(yul@fudan.edu.cn)

 

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俞泠,

联系电话:54237824

联系邮箱:yul@fudan.edu.cn

附件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13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曙光计划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