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9-15 浏览次数:340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5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上海市科委通知链接:http://www.stcsm.gov.cn/gk/ywgz/tzgs/ktsbzn/338013.ht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科申报名额:详见邮件通知。
二、资助范围和强度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软科学研究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2013年度和2014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15年度不得申请。
3、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位项目负责人,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
4、2014年度未获得过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单位本年度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通知公开发布,申请人可以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上进入“办事服务→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在线受理”,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并在网上填报截止时间前提交。
2、请各单位根据科委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质,认真组织遴选,择优推荐,于9月25日(周四)上午9:00前将在线打印的项目申请书1式4份和加盖院系公章的《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式1份,统一报送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治道楼309室),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至yul@fudan.edu.cn,不接受个人提交,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印刷和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附件下载:
复旦大学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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