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医科组织2014年度上海市教委曙光计划项目申请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0-17 浏览次数:279 |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管理的“曙光计划”已实施20年。“曙光计划”自实施以来,在高校青年科研人才培养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取得了较大成果。2014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市教委通知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科申报名额:详见邮件通知
二、 校内遴选:详见邮件通知
三、 申报条件:
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四、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五、市教委项目评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14年11月25日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报要求:
书面申请材料1式8份,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10月27日(周一)上午9:00前统一报送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限额进行推荐,并在项目申请汇总表盖单位公章。书目申请材料及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俞泠(yul@fudan.edu.cn)。
附件
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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