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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05  浏览次数:1875
 

复旦大学始创于1905年,2000年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复旦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与上海市重点共建的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校一百多年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文明传承与创新等方面取得了卓越成就。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根据新时代的战略目标,将在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办学质量,继续向世界一流前列、再到世界顶尖行列的更高目标迈进。

复旦大学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历史悠久,基础雄厚,体系完备,条件优越,以培养一流的创新型人才为己任,目前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招收培养研究生。

2024年,复旦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规模

1. 我校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专业涵盖人文、社科、理学、工学、医学等各大类。考生可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或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gsao.fudan.edu.cn/,以下简称复旦研招网),查看招生院系和专业。

2. 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各专业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 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二)(三)中的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1.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获得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部分院系和专业、方向不接受高职高专学历报考。

2. 报考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从事会计相关领域工作。

三、报名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教育部指定的报考点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 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网报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10-67410388。

2. 考生应在上述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院系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1. 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工作须在2024年4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各报考点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 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如实行网上确认,以报考点规定办法为准)。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7.各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提交申请材料

1. 考生在网上报名和确认完成后,应于2024年4月26日至5月10日,在复旦研招网(https://gsao.fudan.edu.cn/)“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港澳台招生”报名项目,按以下条目所列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1)2024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

(3)本简章报考条件规定的身份证件;

(4)前一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7)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成果(如学术论文、专利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8)博士生考生还应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

2. 部分招生院系可能会对考生提交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所报考院系网站相关通知或拨打电话咨询。

3. 考生应及时、准确提交上述材料,并保存好原件,在参加复试或入学报到时交招生院系查验。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我校2024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初试和复试工作按照以下方式组织。各招生院系以此为基础,结合学科实际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在院系网站公布。

(一)初试

1. 所有硕士生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命制科目的全国统考(我校学校层面不再另行组织英语考试),全国统考科目为“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或“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四选一的选择题)。其中“综合能力(一)”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综合能力(二)”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数学基础3个模块。满分为150分。

2.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方式和机考方式,建议考生优先选择机考方式,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报考点相关通知。

3. 初试统考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 我校博士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选拔。考生不参加全国统考。

5. 招生院系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初试阶段要求硕士生或博士生考生参加相关科目的笔试,具体考试科目、时间、方式提前在复旦研招网上公布或由院系直接通知考生。

(二)申请材料审核

招生院系组织专家小组,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或应用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材料审核于2024年5月20日之前完成。

(三)复试

1. 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gsao.fudan.edu.cn/)查看初试成绩和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

2. 学校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环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考生应配合招生院系工作人员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参加复试前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独立、诚信应考。复试形式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3. 复试暂定2024年6月上旬举行,具体日期由招生院系确定。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等。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部分招生项目采用预审制,考生一般无须另行复试。

五、录取

招生院系根据本单位培养条件、考生成绩(包括各阶段成绩)和综合素质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被录取考生于2024年秋季学期报到。报到时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不得入学。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学制及学习方式

1.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学制一般为2至3年,博士生学制为3至4年。考生也可咨询报考院系。

2. 学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七、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1.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考生可浏览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栏(http://www.cwc.fudan.edu.cn)或咨询招生院系,查询各专业的学费标准。

2. 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3. 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

八、其他说明

1. 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5位为“Z”且后面带“★”的是我校自设专业;导师姓名上带“*”者是兼职导师。

2. 我校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引入社会力量,拓展校外住宿资源,以社会化方式协助全日制学生解决住宿需求。

3. 我校独立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举办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活动。

4. 如教育部出台新的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复旦研招网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复旦研招网公布。

九、咨询、申诉和监督

(一)咨询与申诉渠道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电话:86-21-65642673或65643991

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信访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部门

电话:021-5566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