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关于推荐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5-09-11  浏览次数:33726
 

复旦大学关于推荐2016

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教育部学生司《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确保推免生选拔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推荐选拔原则

1.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以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校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各院系应成立由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纪检专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并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本院系遴选推荐工作细则,与本院系各专业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严格执行。

3.各院系应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42016届推免生推荐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类型和专业学位类型,不设置外推限额。

5.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6.推免生推荐遴选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推免生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业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2016届本科毕业班学生(含港澳台侨学生),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四年制学生已获得学分数不少于120分、五年制学生已获得学分不少于150学分,且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8(参军返校生、体育特长生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其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0);

2)除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学生外,学生英语能力不低于以下水平:FET成绩C以上、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00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0分;

3)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如获得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的联名推荐(须将推荐信作为申请材料提交教务处),并经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严格审定同意,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予以推荐。

人才工程、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参军返校生、支教团、住院医师、补偿计划等专项类别的推免生,其推荐的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学校相关部门公布的专项类别招生规定。其中,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申请相应专项推免生资格的,其大学在读期间应在全国性的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较大贡献。

3.目前尚在境外交流学习、且符合推免生推荐基本条件的2016届本科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参加推荐和选拔;国防定向生申请推荐生资格的,须由武警部队驻复旦大学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4.各院系可增加或细化本院系的遴选推荐条件。

  

三、名额分配

2016届全校推免生推荐名额共918人(含人才工程、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参军返校生、支教团、住院医师、补偿计划等专项)。各院系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1.参考各院系往届推免生推荐及最终录取等综合情况;

2.适度兼顾各院系2016届本科毕业班学生生规模、学科属性等特点。

  

四、遴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14日前各院系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以及本院系遴选推荐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本院系推免生遴选推荐细则、各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等信息应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

2915—16,符合学校和院系规定的推荐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包括人才工程、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参军返校生、支教团、住院医师、补偿计划等专项计划),如实填写《复旦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报名表》,连同相应附件材料(包括学术研究、实践、获奖等证明材料)提交给本院系教务员老师。

3921日前,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真审核考察报名学生综合情况,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包括人才工程、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参军返校生、支教团、住院医师、补偿计划等专项计划)并公示,同时向教务处报送本院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经本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4923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本校推荐名单。

5924日,教务处将推荐办法和推免生推荐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6.925-108日,列入本校推荐公示名单的学生,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未于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其他

1.留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报名的,所在院系参照上述推荐条件要求组织遴选推荐。

2学生在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前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报名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以及获得推免录取的,学校不再提供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各院系在遴选推荐时应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3.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学生的推免生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

2)最后一学年未通过2016届毕业资格审核;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六、推免生推荐期间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推免生推荐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本科生院5566493665642235

研究生院 6564399165642673

学校纪委电话:65642212


附件1:复旦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报名表.docx

附件2:第二十二批“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队员选拔方案.doc

附件3:复旦大学2016届艺术特长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方案.docx

附件4:复旦大学2016届体育特长推免生工作方案.docx

附件5:复旦大学2016届参军返校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doc

附件6:关于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docx

附件7: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补偿计划函(复旦大学).pdf

附件8:华东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函(复旦大学).pdf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