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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海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资助项目”2015年度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15-10-14  浏览次数:251
 

各院系、各单位:

       基金委于近日公布了其与山东省人民政府海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资助项目2015年度申请指南,详情见下表:

项目名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海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资助项目

项目分类

联合基金项目

学科分类

申请代码1选择D06,申请代码2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代码

指南情况

拟资助海洋科学中心项目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详情参见基金委网页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2/info50147.htm

申请条件

  1. 海洋科学中心项目按研究方向设置研究单元,要求申请项目的人员结构和规模合理,具备整合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包括若干优秀的学术带头人、高素质研究骨干、高水平技术人员和精干的管理人员,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优势地位;
  2. 海洋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应当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的工作,并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主要研究方向不得多于5个;主要研究方向的负责人为本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成果显著;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其中1个主要研究方向的负责人;
  3. 海洋科学中心项目的依托单位应当具有完善的科研实验条件,仪器设备基本满足科研需要,并对外开放使用;
  4. 海洋科学中心项目的发展方向是依托单位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依托单位须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优先支持中心项目的发展。

限项规定

  1. 申请或参与申请海洋科学中心项目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不纳入自然科学基金委合计限为3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海洋科学中心项目。

项目类型

中心项目

资助情况

2015年度针对上述研究领域,拟资助1个“海洋科学中心项目”。“海洋科学中心项目”资助直接费用3000-3500万元;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5年资助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评估,决定是否延续资助。申请人只填写“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及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16日

填报方式

ISIS系统在线填报

提交要求

纸质版2份

相关附件

“海洋科学中心项目” 申请书撰写提纲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基金委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详细通知及申报说明(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More.htm)。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医口各单位请交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枫林校区治道楼309室,庄建辉老师,54237981)。 

 

联系人:孙劼

地  址: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

电  话:65642662

邮  箱:jiesun@fudan.edu.cn

 

科技处基础办

201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