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扫描固定资产发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1-06 浏览次数:1570 |
各单位: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完成各类科研经费、重大专项经费的结题审计以及办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等事宜,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办理固定资产的审核手续时,均需进行发票扫描,扫描后的发票文档可随时在“复旦大学资产管理系统”(http://www.urp.fudan.edu.cn)的报账单中查阅。
此外,凡单价低于1000元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等不再需要办理固定资产的报账手续。
特此通知。请各有关人员配合。
咨询热线:邯郸校区-65642429、65642436
枫林校区-54237336、54237133
张江校区-51355013
资产管理处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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