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0-12-31 浏览次数:132 |
各院、系、所、研究中心: 201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课题研究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服务于坚持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于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的基本思想,不断加强研究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前瞻性,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专门委员会、区县人大以及专家学者等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课题研究成果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常委会以及机关各部门工作的决策咨询、参谋指导和实践引领作用。 二、课题研究重点 2010年度课题研究工作要继续突出为市委决策、为完成年度履职任务和为常委会自身建设服务的功能,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展开:一是要积极贯彻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性;二是要积极围绕高质量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展开研究,服务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聚焦“后世博”效应问题,深入研究成功举办世博会,对于提升上海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程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以及优化法制环境建设等的作用;四是紧紧围绕民生,把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课题研究的重要内容。 三、课题申报和时间要求 课题申报鼓励团队合作的做法,实行课题研究的组长负责制,由课题组长领衔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可以跨单位、跨领域、跨学科。各课题组可以参考《201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课题研究建议选题》(附件一)申报课题,也可根据研究实际自拟课题。凡选用今年课题研究建议选题的,同等条件下评奖时将优先考虑。本年度将继续鼓励机关干部个人积极参与,以个人名义申报研究项目。同时,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课题申报,将常委会课题研究和平时的调研、视察结合起来。 课题申报者应事先对选题内容进行初步设计,阐述同行相关研究状况、主要观点、研究提纲和已有成果,按照要求填写《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二),并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版本送研究室调研处汇总。今年的申报表的内容比往年有所增加,请申报者填报时注意要求。各课题组要指定一名课题联系人,负责与研究室调研处联系协调工作,以保证课题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课题立项 今年课题立项,将改变过去“宽进严出”的做法,对申报的课题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匿名评审,立项数将占申报课题数的80%。对于确有重要研究价值、但申报论证不够充分的课题,可视情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课题立项,但仍须评审委员会通过。 课题立项之后,研究室将向立项单位或个人发放带有编号的立项证书,并落实专人担任各课题组的联络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研究室也将适时分片召开课题研究中期情况交流会,帮助各课题组把握好工作进度,解决有关困难。 立项课题应在2010年12月底之前完成结题,届时请各课题组填写课题结题申请表,由本单位或本部门加盖公章后,连同正式课题报告的书面版本(一式16份)和电子版本,送研究室调研处。课题报告正文不能超过5000字。分报告或有关的图表、数据、说明性文字等辅证材料可以用附表。研究室调研处联系人为:郭树勇 23119190 熊炜 23112253。 五、经费、结题和奖励 2010年度课题经费使用事宜,将继续采用“以奖代资”的做法。评审委员会将对各结题课题进行匿名评审,确定其是否符合结题要求,对于符合要求的,将适时颁发带有编号的正式结题证书;同时进行获奖评审,对获奖课题给予一定的奖励。获奖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具体评审标准和规则另行制定。评审结果分为一、二、三等奖、鼓励奖,根据需要设立组织奖。奖励的名额和金额另行规定。对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补助金额今年将适当提高,具体数额根据课题研究的内容,经综合平衡后确定。课题经费的使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制定的有关课题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六、成果运用 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优秀课题成果,通过专报有关领导机关或部门,供参阅。对实效性强、应用价值较大课题成果,及时报有关领导或部门,供决策参考或推进工作采纳。整理编印课题集册,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参阅和运用。对于适合公开发表的报告,推荐至全国或省市级有关杂志、报刊予以发表。 七、申报日期及材料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 报送材料:纸质版申请表2份,电子版发送至我处电子邮箱: wkkyc@fudan.edu.cn 联系人:葛宏波,左昌柱 联系电话:55664304 联系地址:校内1号楼334室 文科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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