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期)申请启事的补充通知 |
| 发布时间:2011-11-15 浏览次数:55 |
各院、系、所、研究中心: 日前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期)正在申报过程中,现将项目申报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1. 项目申请人不能把已有的教育部项目、国家社科项目等基本不变地加以再次申报; 2. 项目申请人不能将自己承担的各类国家、省部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以及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期)的子课题基本不变地申报青年项目; 3. 项目申请人如申请本期课题,就不能参加另外一个课题的子课题; 4. 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期)课题主持人,只要确实是一个研究团队,在第二期课题申请中,还可以作为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期项目的申请; 5. 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期)已经立项作为子课题负责人的,本期最多可以作为两个课题的子课题负责人参加申请; 6. 在本期课题申请中,最多能够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加3个课题的申请。 复旦大学国家建设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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