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 |
发布时间:2016-11-04 浏览次数:311 |
各院系、部门:
近期,有社会单位以各种名义联系部分院系,借用“11.9”消防安全宣传为由,要求院系安排消防讲座,以变相推销各类消防产品,请广大师生不要轻信受骗。
请各单位11月份对所管辖区域消防器材进行自查,对实验室等室内场所灭火器通过正规渠道及时增补、更换。如发现楼内公共区域消防器材已使用或缺损等,请及时联系保卫处安全办,我处将安排集中增补。谢谢!
联系人:保卫处安全办李老师、徐老师
电话:65642213
复旦大学保卫处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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