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扩大学校整体租赁尚景园公租房审核权限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3-05-04 浏览次数:34 |
关于扩大学校整体租赁尚景园公租房审核权限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复旦大学教职工入住学校整体租赁公租房实施方案》,有意租住学校整体租赁尚景园公租房的教职工凡满足以下条件,可由总务处直接审核。 1、复旦大学在职在编教职工; 2、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的; 3、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在杨浦区无自有住房的; b:在杨浦区有自有住房,但实际居住人分室居住困难的; c:在杨浦区有自有住房,但实际居住人人均住房面积符合上海市公租房准入资格相关规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的。 凡满足条件b或条件c的,需提供自有住房产证复印件和实际居住人员情况证明(所在院系部处签章),无本市常住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居住证明。 符合准入条件的教职工,请至原房委会网站下载《复旦大学整体租赁尚景园公租房申请表V1.1》,填写完毕、院系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持两份《申请表》至总务处住房办办理相关手续。 另:兹定于5月8日(星期三)起,开放尚景园公租房9号楼、15号楼申请,届时学校整体租赁的尚景园公租房将全部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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