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07年度博士点基金工作总结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01-06 浏览次数:181 |
各院系、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0]214号)要求,2007年度的博士点基金项目需要提交工作总结。请各院系、附属医院认真组织填报。
1.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结题时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2篇以上的论文。通知要求各课题承担人于2011年1月31日前完成。
2. 电子材料:课题负责人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模板不通用,必须使用属于课题负责人自己的模板,请各院系分发给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并校验加锁后将生成的数据文件命名为:课题编号.dat,于2011年3月1日前由院系收齐后统一交科技处。
3. 纸质材料:资助课题《工作总结》中的由课题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章的“财务决算表”一式二份,于2011年3月1日前由院系收齐后统一交科技处。注意:附属医院人员请由医院的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负责人签章。
4. 各院系、附属医院督促每位课题承担人尽量在本次完成结题,如确实存在合理原因不能完成的,需要课题承担人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由科技处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教育部。
科技处联系人:陈渊
联系电话:65642662
办公地址:综合楼411室
附件2:《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模板(已下发至院系)
复旦大学科技处
201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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