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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暨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8  浏览次数:170
 


各院系,各单位:

2011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即将展开,请欲申报上海市科技奖的老师做好报奖准备。科技处还将于近期召开报奖前的动员和培训工作会。请各院系,各单位关注科技处的通知,注意时间节点。

2011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将采用新版项目推荐软件,项目推荐软件请于2011320日起下载后填写,并进行网上提交和推荐(我校的通知将于近期传达)。

按照2011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沪科〔201164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将推荐与评审(1)科技功臣奖、(2)自然科学奖、(3)技术发明奖、(4)科技进步奖、(5)国际科技合作奖等五个奖励类别。

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20092月底前发表);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并提交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20092月底前);科技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20092月底前)。

每个申报上海市科技奖的项目,必须在申报之前进行成果登记,请各位欲申报上海市科技奖的老师抓紧时间进行成果登记。成果登记有关事项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范围

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科技成果登记所需材料

成果登记软件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5.0,可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网页www.shjlb.org.cn(文件下载->【简易版】V5.0)下载。提交材料:科技部统一格式的《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技术评价证明1份,电子文档(导出的.ARJ文件)1份(可发送电子邮件)。其中技术评价证明(有其中之一即可)为: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鉴定证书、验收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高新技术转化认定证书、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评价证书或论文、学术专著、(需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或论文、专著发表后被引用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验收报告等;出版社出版刊号。

本年度成果登记截止日期为2011048日,凡申报2011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请及时做好本年度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以免影响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

 

申报上海市科技奖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提交材料

材料要求

2011048

成果登记

登记表1份,技术评价证明1份,.ARJ文件1

20110415

电子版推荐书

电子邮件发到

chengguo@fudan.edu.cn

20110422

最终版纸质推荐书

主件和附件合订本一式三份

 

 

联系人: 王华滔  戴悦春  陈伟康 

电话:   021-65642768

Email:   chengguo@fudan.edu.cn

                                       

 科技处成果办

                                        201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