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苑留学生公寓自费生老生申请假期和下学期住宿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298 |
各位同学:
2017年秋季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假期和下学期住宿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目前在北苑留学生公寓居住、且整个假期和下学期仍在留学生公寓原房间居住的自费老生
请于2017年12月29日前在留学生公寓服务台登记,并在2017年12月29日9:00至2018年1月3日17:00网上支付假期宿费和800元预付房费。未在上述期限内登记或支付费用的同学,视为放弃公寓住宿,本学期结束(2018年1月21日中午12点前)需搬离留学生公寓。
备注:假期房间收费标准和平时相同。
2、除1之外的其他各类老生
如下学期想要继续在公寓居住,可与新生一起预订下学期公寓房间,具体订房日期为北京时间2018年2月5日9:00起到2018年2月7日9:00止。
3、亚青中心的留学生选拔规则请看具体通知。
4、2018年1月21日后仍需要在公寓居住一段时间的同学,最晚可延长住宿至2018年1月31日。此类学生,请于2017年12月29日前在留学生公寓服务台办理延长手续并于2017年12月29日9:00至2018年1月3日17:00上网支付延长费用(收费标准与平时相同)。
5、公费生住宿仍按原办法执行,不受上述住宿办法影响。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做好住宿校外的准备工作,避免因无法预订到留学生公寓而无处居住。
谢谢理解与配合!
注:除非房间因质量问题需要维修,公寓不提供换房服务。此条适用于所有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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