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修订《复旦大学教师公寓租金调整方案》的通知(校通字[2012]17号)
发布时间:2012-09-03  浏览次数:1268
 
关于修订《复旦大学教师公寓租金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各单位:
  经2012年8月8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对《复旦大学教师公寓租金调整方案》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每年6月份和12月份通过网络平台公布教师公寓的市场评估价情况;学校教师公寓租金由一年调整一次改为两年调整一次,新租金标准以调整当年6月公示的租金评估价为标准,于调整当年的9月起执行新租金标准;教师公寓租赁合同仍为一年一签,合同期限从当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
  二、教师公寓其他政策继续按《复旦大学周转性教师公寓租赁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