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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2015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02-16  浏览次数:100
 

各院系、各单位:

 

      基金委于近日公布了“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2015年度项目指南,详情参见下表:

项目名称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2015年度项目

项目分类

联合基金

学科分类

根据国内外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趋势及研究前沿,2015年度重点支持三个领域的研究,具体参见项目指南。“申请代码1”选择D02、D03或D04,“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指南情况

参见附件

申请条件

1.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联合基金“培育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2.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已经达到3项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石油化工联合基金项目。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和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为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类型

“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

资助情况

2015年度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计划安排资助经费3000万元。

在三个领域内,择优资助“重点支持项目”8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0-6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2019年12月”;重点研究方向之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探索性研究,拟资助“培育项目”8-10项,资助强度为40-1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2018年12月”。

截止时间

2015年4月15日

填报方式

isis系统在线填报

提交要求

纸质版2份

相关附件

附件:“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 2015年度项目指南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基金委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详细通知及申报说明(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module491/more.htm)。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医口各单位请交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枫林校区治道楼309室,庄建辉老师,54237981)。

 

联系人:孙劼

地  址: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

电  话:65642662

邮  箱:jiesun@fudan.edu.cn

 

 

科技处基础办

201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