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四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5-03-18 浏览次数: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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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单位: 为做好第十四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组织申报工作,按照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关于做好第十四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面向全国地质工作者。已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人员,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委员不能申报。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委员也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二、推荐程序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提名、部初审推荐等环节进行申报推荐。 1.个人申请。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坚持自愿原则。申请者按照《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请书》(可在网站www.lsgf.ac.cn上下载)要求填写申请书。“专家推荐意见”一栏必须由不同单位的两位相当于教授级专家(每位专家最多推荐两名)本人填写并签字,同时注明单位、职称等信息。 2.单位提名。提名单位严格审查申请材料,重点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者主要成就和贡献的表述是否准确,并在申请者工作单位对申请材料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同意提名的,提出提名意见,对申请者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指定地点。“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由部统一填写。 3.初审推荐。根据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有关要求,部将组织专家,对提名申请人进行审查,择优推荐至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办公室。 三、报送时间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五份,相关申请附件材料1份,以及电子版(包括申请书word文档、附件),于2015年4月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科技处成果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滔,何菁岚 联系电话:65642768 Email:chengguo@fudan.edu.cn
科技处成果办 2015-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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