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天然气(煤气)安全使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4-10 浏览次数:490 |
各院系、单位: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天然气(煤气)的泄漏、爆炸和火灾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校内也发生多起天然气(煤气)使用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为了学校的整体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1、校园内严禁储存和使用灌(瓶)装煤气;
2、除教学科研必须使用天然气(煤气)外,其他单位内部停用天然气(煤气);
3、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天然气(煤气)的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禁将天然气(煤气)用于非教学科研用途。
特此通知
复旦大学保卫处
复旦大学总务处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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