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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15-04-17  浏览次数:181
 

各院系、各单位:

基金委于近日公布了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详情参见下表:

项目名称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合作交流项目

项目分类

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学科分类

无领域限制

指南情况

申请条件

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16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     中法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CNRS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法方申请指南详见http://www.cnrs.fr/derci/spip.php?article51&lang=fr。

限项规定

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2.   中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3.   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项目类型

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

资助情况

1.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资助期限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法的国际旅费和法国研究人员来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及城市间交通费。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资助法国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国研究人员在法的住宿费、伙食费及城市间交通费;

2.     项目执行期: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7日

填报方式

isis系统在线填报

提交要求

纸质版2份

相关附件

附件: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基金委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详细通知及申报说明(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module491/more.htm)。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医口各单位请交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枫林校区治道楼309室,庄建辉老师,54237981)。

 

联系人:孙劼

地  址: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

电  话:65642662

邮  箱:jiesun@fudan.edu.cn

 

 

科技处基础办

201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