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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15-05-27  浏览次数:105
 

各院系、各单位:

基金委于近日公布了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详情参见下表:

项目名称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

项目分类

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学科分类

1.   数学、力学、信息学(Mathematics, Mechanics and Informatics);

2.   物理、天文(Physics and Astronomy);

3.   化学、材料科学(Chemistry and Materials Sciences);

4.   生物学、医学(Biology and Medical Sciences);

5.   地球科学(Earth Sciences);

6.   电信、计算机科学(Telecommunications and Computer Science);

7.   工程科学(Fundamentals of Engineering Sciences);

8.   管理科学(Management Sciences)。

指南情况

申请条件

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16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并在该研究项目的依托下进行合作,开展的双边合作交流活动应有利于在研项目的进展;

2.     中俄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分别向中俄两国基金会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限项规定

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2.   中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3.   上年获得中俄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015.01.01~2016.12.31)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本项目;

4.   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项目类型

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

资助情况

1.     资助强度:我委将对双方共同批准的每个项目给予最多9万元资助,分两个年度拨付;

2.     资助内容:人员交流互访(含小型双边研讨会)。根据双方协议,交流经费按“派出方”原则进行资助,即双方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为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出访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费。本项目批准经费只用于所依托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与俄方的合作交流;

3.     项目执行期:2年(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截止时间

2015年6月29日

填报方式

isis系统在线填报

提交要求

纸质版2份

相关附件

附件: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基金委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详细通知及申报说明(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module491/more.htm)。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医口各单位请交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枫林校区治道楼309室,庄建辉老师,54237981)。

联系人:孙劼

地  址: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

电  话:65642662

邮  箱:jiesun@fudan.edu.cn

科技处基础办

201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