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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15-06-03  浏览次数:90
 

各院系、各单位:

基金委于近日公布了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详情参见下表:

项目名称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交流项目

项目分类

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学科分类

1.   Disease due to environmental impact or life style factors.

2.   Treatment of chronic disease.

指南情况

参见附件1

申请条件

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16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     中瑞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和瑞典研究理事会(VR)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瑞方申请指南详见https://prisma.research.se/。

限项规定

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2.   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项目类型

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

资助情况

1.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瑞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70万瑞典克朗;

2.     资助内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瑞典的国际旅费和瑞典研究人员来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及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双边的小型研讨会。瑞典研究理事会资助内容包括人员交流互访、小型双边研讨会、联合出版物或其他信息传播费用,以及每年不超过7.5万瑞典克朗的项目研究经费(如小型设备及耗材等);

3.     项目执行期:2年(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截止时间

2015年8月24日

填报方式

isis系统在线填报

提交要求

纸质版2份

相关附件

附件1:征集领域

附件2:合作协议模板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基金委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详细通知及申报说明(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module491/more.htm)。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医口各单位请交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枫林校区治道楼309室,庄建辉老师,54237981)。

 

联系人:孙劼

地  址: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

电  话:65642662

邮  箱:jiesun@fudan.edu.cn

 

 

科技处基础办

20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