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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15-06-11  浏览次数:107
 

各院系、各单位:

基金委于近日公布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项目指南,详情参见下表:

项目名称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项目

项目分类

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学科分类

指南情况

申请条件

1.     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17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双边研讨会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有2015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在研基金项目;

2.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限项规定

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2.   中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3.   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项目类型

合作交流项目和双边学术研讨会

资助情况

1.     2016年度将共同资助合作项目14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0项,双边研讨会4个(其中2个在中国举办,2个在日本举办);

2.     对于获准立项的合作交流项目,NSFC将向中方申请人提供中方科学家访问日本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日方科学家访华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将向日方申请人提供日方科学家访问中国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中方科学家访日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每年每方的交流量不超过60人天。NSFC向每个项目的中方申请人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资助,用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中方申请人应据此与日方合作伙伴共同商定互访交流计划。合作交流项目的期限为2年9个月,从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

3.     对于获准立项的双边研讨会项目,会议地点所在国的机构(NSFC或JSPS)将向申请人提供参会中、日双方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和举办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会议材料印制等。参加双边研讨会科学家的国际旅费将由本国机构(NSFC或JSPS)提供。

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日

填报方式

isis系统在线填报

提交要求

纸质版2份

相关附件

附件1:合作交流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附件2:双边会英文申请书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基金委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详细通知及申报说明(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module491/more.htm)。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医口各单位请交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枫林校区治道楼309室,庄建辉老师,54237981)。

 

联系人:孙劼

地  址: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

电  话:65642662

邮  箱:jiesun@fudan.edu.cn

 

 

科技处基础办

20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