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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柴达木盐湖化工科学研究联合基金”2015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08-09  浏览次数:116
 

各院系、各单位:

基金委于近日公布了“柴达木盐湖化工科学研究联合基金”2015年度项目指南,详情见下表:

项目名称

“柴达木盐湖化工科学研究联合基金” 2015年度项目

项目分类

联合基金项目

学科分类

“申请代码1”必须填写化学科学部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学科所属代码(B06),“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指南情况

参见附件

申请条件

1.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2.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柴达木盐湖化工科学研究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类型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

资助情况

本联合基金2015年度计划安排项目“直接费用”1680万元,主要受理以下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的申请。“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2019年12月”,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为250万元/项;“培育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2018年12月”,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申请人只填写“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及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4日

填报方式

ISIS系统在线填报

提交要求

申请材料纸质2份

相关附件

“柴达木盐湖化工科学研究联合基金”2015年度项目指南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在基金委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详细通知及申报说明(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module491/more.htm)。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医口各单位请交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枫林校区治道楼309室,庄建辉老师,54237981)。

 

联系人:孙劼

地  址: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

电  话:65642662

邮  箱:jiesun@fudan.edu.cn

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

20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