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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碳基能源转化利用的催化科学”重大研究计划2015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08-10  浏览次数:96
 

各院系、各单位:

基金委于近日公布了“碳基能源转化利用的催化科学”重大研究计划2015年度项目指南,详情见下表:

项目名称

“碳基能源转化利用的催化科学”重大研究计划2015年度项目

项目分类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学科分类

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指南情况

参见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zdyjjh/2015/info49855.htm

申请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申请。

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次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项目类型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

资助情况

2015年度计划资助“直接费用”约4500万元,拟资助“培育项目”20-30项,直接费用的资助强度约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2018年12月”;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6项,直接费用的资助强度300-4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2019年12月”。申请人只填写“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及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4日

填报方式

ISIS系统在线填报

提交要求

申请材料纸质2份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在基金委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详细通知及申报说明(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module491/more.htm)。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医口各单位请交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枫林校区治道楼309室,庄建辉老师,54237981)。

 

联系人:孙劼

地  址: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

电  话:65642662

邮  箱:jiesun@fudan.edu.cn

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

201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