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5-11-19 浏览次数: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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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单位: 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指南和要求已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根据科技部有关通知要求,我校将继续加大项目组织申报和协调的力度。为做好2016年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总体部署 1.拟组织牵头申报者应组织团队成员认真研究分析指南内容(见附件1-6),加强集成,精心组织,突出团队优势,按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书具体格式干细胞及转化研究专项请见附件7,其他专项请见附件8,系统将于2015年12月1日8:00开始开放,干细胞及转化研究专项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17:00,其他专项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4日17:00,逾期不候。 科技处作如下时间安排,请大家务必注意以下时间节点,及早做好申报各项准备工作,有意向牵头申报的老师请将组项会的时间提前通知科技处。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限项要求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改革前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6月底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科技部严格规定,在对项目(课题)申请人资格复查中若发现违反限项规定者,将取消申报项目。 2. 尽快确定申报核心成员 由于上述严格的限项规定,申报团队的组织,尤其是核心申报团队的组织是首要的工作。请各位申报人抓紧时间。 3.我校申报的项目需经推荐单位推荐,请有意牵头申报的老师尽早与科技处联系,科技处将与推荐单位联系确定推荐事宜。 4.申报系统今年第一次上线使用,可能存在不稳定的情况,同时考虑到临近申报截止日系统操作卡顿,请各位申报人务必离线填好申请书,同时至少提前一天在线提交申请书。 5.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要求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对于部分试点专项设立的青年项目,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或青年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均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联系人:杨 鹏 65642480 pyang@fudan.edu.cn 熊莉君 55665214 xlj@fudan.edu.cn 附件: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2.“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3.“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5.“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6.“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重大科技项目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