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未成年子女进校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5  浏览次数:2786
 

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各单位:

鉴于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为回应教职工切身关切,解决青年教师后顾之忧,经研究同意,拟适当调整教职工子女进校相关规定,允许教职工在确有需要的前提下申请未成年子女进校,具体通知如下:

一、进校原则

确有需要的复旦大学教职工二代未成年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由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并承诺监管的前提下,可允许入校。教职工须如实申报未成年子女信息,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本人或同住人员中有以下五类情况不得进校:

1、有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入境来沪的,应按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隔离期满前和期满后14天内,不得进校。

2、近14天内密切接触过疑似或确诊病例,按要求进行隔离或健康观察的,隔离(或观察)期内,不得进校。

3、同住人员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返沪的,在隔离期或健康观察期内,不得进校。

4、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不得进校。

5、子女所在班级出现因疫情引发的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的,不得进校。

二、进校申请流程

教职工未成年子女进校实行“周审批制”,每次申请的有效期最长为一周(7天)。具体申请流程为:

教职工提交未成年子女进校申请,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批,申请时如实提供子女近期身体状况、行动轨迹,并附申请当日子女“随申码”绿码截图。审批通过后持书面材料至保卫处各校区办公室备案并开通进校权限。学校正在紧急开发Ehall大厅小程序,尽快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三、进校后的管理

1、未成年子女须同教职工一同进校(未成年子女原则上不得独自进校)。进校时须出示教职工一卡通、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等)、亲属随申码,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后通行。

2、教职工未成年子女批准进校后,教职工应切实落实好对子女的监护、教育、管理责任,不得进入实验室等场所,避免出现意外状况发生。

3、所在单位应加强对教职工教育管理,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4、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各单位审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出现不实信息的,将取消该教职工未成年子女进校权限。如同一单位多次出现此类情况,将暂停该单位审批教职工未成年子女进校权限,直至整改完毕。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如疫情形势出现变化,上述规定将适时调整。保卫处联系人:陆老师,电话:65648689


保卫处

2021425


关于教职工未成年子女进校申请的通知.pdf

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未成年子女进校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