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6个重点专项2016年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02-23 浏览次数: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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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6个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指南和形式审查条件等要求已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为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总体部署 1.牵头申报者应组织团队成员认真研究分析指南内容(见附件1-6),加强集成,精心组织,突出团队优势,按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见科技部通知(见附件7)。填写预申报书的系统开放时间为2月26日8:00至3月25日17:00,逾期不候。 3.请各位申报人员(包括参与其他单位申报的人员)及时填写申报信息调查表(见附件8),并反馈至科技处。 科技处作如下时间安排,请大家务必注意以下时间节点,及早做好申报各项准备工作,有意向牵头申报的老师请将组项会的时间提前通知科技处。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每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中均附有该专项的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请各位申报人仔细阅读。 2. 申报限项要求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申报人可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3.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要求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 4. 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需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请各位老师尽早确定参与单位,及时签订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9)。 5.我校申报的项目需经推荐单位推荐,请有意牵头申报的老师尽早与科技处联系,科技处将与推荐单位联系确定推荐事宜。 6.考虑到临近申报截止日系统操作卡顿,请各位申报人务必离线填好申请书,同时至少提前一天在线提交申请书。 联系人:王 慧 55665214 h_wang@fudan.edu.cn 陈卓敏 65642480 chenzhuomin@fudan.edu.cn 杨 鹏 65642480 pyang@fudan.edu.cn 附 件: 1. “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2. “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 “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4. “深地资源勘查开采”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5. “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6.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7.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8. 申报信息调查表 9. 联合申报协议(模板)
科技处重大科技项目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