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2009〕11号
各院系:
1. 《录取通知》、《资助证明》及相关材料将于近期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到时由各院系到研究生院统一领取本院系所有录取人员的材料并分发相关人员。材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第二批申报工作,相关实施办法将于近期发布,有出国留学意向的同学请注意关注最新信息并做好申报准备。
4. 英国剑桥大学博士生项目、英国牛津大学博士生项目、英国爱丁堡大学博士生项目、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中德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等因尚需与外方确定或进行联合面试,录取结果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