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旦大学2008年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及有关注意事项 |
| 发布时间:2012-05-15 浏览次数:16 |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或6年以上,并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且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高级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3年9月1日后出生); 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 6.凡报考医学类专业,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的考生,必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同时打印网上报名信息表,下载 报名登记表等。 2.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于10个工作日内将报名材料、报名费250元(直博生100元)、学位证书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一并寄(汇)至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报名处理。 3.公开招考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学生证(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于 4、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在录取时我校须与考生原工作单位签订协议。 四、、关于调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的说明 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2008年将对上海医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作进一步调整,即初试阶段只进行公共外语考试,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考试放在复试时进行。依据考生的公共外语成绩及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估结果,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报考上海医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详实提供的材料包括:① 学习和从事临床或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②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③ 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④ 已有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复印件);⑤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⑥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⑦ 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上述材料必须在网上报名后,务必于10个工作日内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邮编:200032,电话:021-54237284、54237667);报名费寄(汇)至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 五、考试 1.初试时间: 2.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文科类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理、工、医科类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及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均为笔试。政治课加试时间为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应届毕业生须校验硕士学位证书。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或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复旦大学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E-mail: gs_admission@fudan.edu.cn;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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