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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学生请注意:政务职系学生暑期实习计划
发布时间:2010-12-31  浏览次数:77
 

 

 
政 务 职 系 学 生 暑 期 实 习 计 划 ( 下 称 「计 划」 )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让 有 志 于 投 身 政 务 职 系 的 学 生 可 以 在 较 早 的 阶 段 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汲 取 实 际 工 作 经 验 , 以 帮 助 他 们 为 未 来 事 业 发 展 作 出 更 好 的 规 划 。 我 们 现 欢 迎 将 于 2010 年 夏 季 毕 业 的 全 日 制 学 位 课 程 学 生 申 请 参 加 今 年 的 计 划 。
参 加 计 划 的 学 生 将 被 派 到 不 同 的 政 府 决 策 局 或 部 门 担 任 指 定 职 位 , 负 责 与        相 类 似 的 工 作 。 此 外 , 学 生 亦 会 获 安 排 前 往 不 同 的 政 府 工 作 单 位 和 / 或 公 共 机 构 参 观 。  
参 加 者 须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a)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b) 全 日 制 学 生 , 并 将 于 2010 年 夏 季 完 成 其 学 士 或 学 士 以 上 程 度 学 位 课 程;
(c) 有 志 服 务 社 会 并 且 有 志 于 在 毕 业 后 投 身 政 务 职 系;
(d) 具 备 领 导 才 能 ;
(e) 适 应 团 队 工 作 ;
(f) 积 极 参 与 社 区 ╱ 学 校 活 动 ;
(g) 学 业 成 绩 优 良 ; 以 及
(h) 中 、 英 语 文 能 力 俱 佳。
聘 用 期 由 2009 年 6 月 至 9 月 之 间 , 为 期 约 两 个 月 (按 部 门 的 运 作 需 要 及 参 加 者 的 情 况 , 个 别 的 实 际 聘 用 期 可 能 会 略 有 不 同) 。 薪 酬 为 每 月 7,000 元 (包 括 强 积 金 供 款) , 工 作 时 间 一 般 为 每 星 期 44 小 时 。 不 过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会 视 乎 部 门 的 运 作 需 要 而 定 。 如 果 需 要 超 时 工 作 , 可 获 补 假 作 偿 。
本 地 申 请 人
所 有 本 地 的 申 请 (包 括 现 正 于 香 港 以 外 的 大 学 参 与 交 换 生 计 划 的 本 地 大 专 院 校 学 生 的 申 请) 须 透 过 申 请 人 所 就 读 的 大 专 院 校 办 理 。 申 请 人 须 直 接 向 所 属 大 专 院 校 的 有 关 部 门 查 询 申 请 手 续 详 情 。 所 有 本 地 申 请 必 须 在 2009 年 5 月 21 日 或 之 前 送 达 所 属 大 专 院 校 的 有 关 部 门。
现 居 于 香 港 以 外 的 申 请 人
在 香 港 以 外 的 大 学 就 读 的 香 港 学 生 (现 正 于 香 港 以 外 的 大 学 参 与 交 换 生 计 划 的 本 地 大 专 院 校 学 生 除 外) 如 欲 申 请 参 加 本 计 划 , 须 将 下 列 资 料 寄 交 香 港 中 环 雪 厂 街 11 号 中 区 政 府 合 署 西 座 10 楼 1017 室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政 务 职 系 部 ( 于 截 止 申 请 日 期 后 递 交 、 以 传 真 或 电 邮 方 式 提 交 的 申 请 书 将 不 获 处 理 )︰
(a) 在  2009 年 5 月 21 日 或 之 前 ( 以 邮 戳 为 凭 )  递 交 已 填 妥 的 申 请 表 格 , 及 两 篇 字 数 不 超 过 300 字 的 文 章 (中 、 英 各 一 篇) ,文 章 必 须 讲 述 参 加 计 划 的 原 因 和 对 计 划 的 期 望 ; 以 及 
(b)  在  2009 年 5 月 29 日 或 之 前 ( 以 邮 戳 为 凭 )  递 交 由 申 请 人 所 属 大 学 发 出 的 两 份 不 同 的 推 荐 书。
申 请 表 格 可 按 此 处 下 载 ( PDF  )
获 聘 用 的 申 请 人 将 会 一 律 获 得 同 样 的 聘 用 待 遇 。 就 现 居 于 香 港 以 外 的 申 请 人 而 言 , 他 们 如 获 聘 用 , 我 们 将 不 会 提 供 任 何 额 外 津 贴 , 以 支 付 其 来 港 或 离 港 的 开 支 , 或 其 留 港 期 间 的 生 活 费 用 。
如 有 查 询 , 请 透 过 电 邮 :csbasd@csb.gov.hk与 我 们 联 络 。
 ( 本 网 页 所 用 的 “元” 均 指 港 元 。 约 7.8 港 元 兑 1 美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