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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9  浏览次数:23
 

 

 
根据国家汉办【2012】125号通知,拟于近期启动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教师。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时间
2012年3月28日-4月13日
二、岗位需求
三、申请条件:
1、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 职业条件
(1)       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       聘为兼职教师的近三年回国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
(3)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 语言条件
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4、 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5、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申请程序:
1、 提交材料
(2)       申请人所在单位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作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教师请附合同复印件。
2、 单位审核
(1)       由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五、选拔考试
申请人选须参加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心理等。面试时间拟于4月底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被录取教师须接受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我校保留派往孔子学院教师的基本工资及三分之一岗位津贴,汉办另外拨付每月岗位津贴。
 
 
咨询电话:55665276
Email:Confucius@fudan.edu.cn
 
 
                                                    复旦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

                                                       2012年3月

选派人员院系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