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2-03-22 浏览次数:27 |
文研通字[2012]第9号
各院、系、所、研究中心: 为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专家学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库”,自 请各单位科研负责人和科研秘书做好动员组织工作,并通知所在单位广大教师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征集工作。选题推荐人登陆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上的通知“关于开通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征集系统的说明”,点击通知内容里的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征集系统”直接进行填报推荐。 推荐选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体现中央有关精神和要求,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价值。 选题推荐人填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征集系统后,同时请将电子版本发送至我处电子邮箱:wkkycghb@fudan.edu.cn。联系人:葛宏波,左昌柱,联系电话:55664304,联系地址:校内1号楼334室。 文科科研处 附件:关于开通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征集系统的说明 关于开通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征集系统的说明 为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专家学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建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库”,并从即日起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开通“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征集系统”,常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选题。 拟定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体现中央有关精神和要求,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价值。应用对策类选题要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基础理论类选题要立足学术前沿,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跨学科类选题要体现文理(工、农、医)交叉渗透的属性和特点。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全国社科规划办将适时组织专家学者对征集到的选题进行评议,从中遴选部分优秀选题列入重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或纳入年度项目《课题指南》。为避免重复立项,凡已获国家级重大项目资助的选题一般不再推荐。 选题推荐人可登陆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征集系统”进行填报推荐。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 邮编:200433 | 电话:(86)021-65642222Copyright©2014 复旦大学版权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