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科技部国合司关于征集“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等交流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11-17 浏览次数: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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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单位: 现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2017年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进行学术交流工作的通知”。 申请人请于11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附件2和3的电子版光盘提交给科技处基础办。 联系人:王浩、邓峰 ;联系电话:65642662;邮箱:dengfeng@fudan.edu.cn
科技处基础办 2016年11月16日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2017年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进行学术交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韩科技合作联委会第12次会议议定书,中韩两国政府实施了“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青年科研人员的交流,为其提供提高科研能力和积累研究经验的机会,以提升各自国家科技水平。计划启动至今,在两国科技部门的共同支持下,中韩青年科学家开展了互访交流,不断加强两国科技人才培养和科研院所、大学和企业间的合作研究,在中韩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实施和联合研究中心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印发“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2017年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进行学术交流工作征集指南,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有关人选正式行文推荐至我司。 联系人: 于倩文 010-68515510 yuqw@cstec.org.cn
滕洪胜 010-58881343 tenghs@most.cn
附件1:
“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 2017年中国青年
为落实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促进科技信息沟通和科技资源共享,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现启动“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2017年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 申报人员条件 (一)已获得博士学位且目前正在科研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 (二)年龄不超过40岁; (三)具备良好的韩语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工作; (五)在国内参与中韩联合研究中心建设或中韩联合研究项目人员优先。 二、 “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支持领域 计划将优先支持纳米材料、生物工程、电子信息通讯(ICT)等中韩两国重点合作领域,但不限于上述领域。 三、 工作单位及期限 (一)青年科学家可选择韩国大学、政府支持的研究机构和私立公司所属研究机构,在韩方研究课题负责人的全面指导下,作为接收单位的研究人员参加与其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 (二)工作期限为自青年科学家赴韩之日起1年。 四、 资助方式及标准 (一)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国际旅费由派出单位自理,在韩生活费由韩方资助; (二)韩方资助标准:2017年赴韩中国青年科学家抵韩开展相关科研工作起,韩国研究财团(NRF)将为中国青年科学家提供250万韩元/月/人的经费资助。 五、 申报材料与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 “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韩人员推荐表,均要求提供原件(手写签名并盖印章); 2. “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韩人员申请表(中、英文); 3. 韩方课题负责人邀请函(申请人自行联系韩方接收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并提供韩方课题负责人邀请函,邀请函须注明申报人员将参与的项目名称和承担的工作任务); 4.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翻译成英文,并将英文打印在复印件背面; 5. 在职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用英文书写,并加盖 申请人工作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公章。 (二)申报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附件2和3的电子版光盘报送至推荐部门。 推荐部门一般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国际科技合作或科技管理部门。 经推荐部门审核盖章后,请寄送至中国科技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信封上请标注“申请2017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项目”。 六、 评审、立项与承办单位 (一)征集工作结束后,经评审筛选15名候选人员交予韩方审理,韩方将根据自己的评审程序最终确定2017年赴韩中国青年科学家并通知我方。届时,我司将以发文形式通知被入选青年科学家派出单位,未入选人员不另行通知; (二)“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方受理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韩方受理单位为韩国研究财团(NRF)。 七、 申报咨询 中方:于倩文、滕洪胜 电话:010-68515510、58881343 韩方:Soyoung Kim 电话: +82-2-3460-5704 八、 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206室 于倩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