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旦大学201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
| 发布时间:2012-03-18 浏览次数:70 |
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2] 5 号
复旦大学201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以及《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各院系及相关单位提交2012年转专业(含学科大类,以下统称转专业)接收计划并制定转专业考核规则的基础上,现就201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均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转专业工作中如发生徇私舞弊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转专业报名对象
根据相关规定,除下列情形之外的2011级和2010级本科生,可于本学期申请转专业:
1、参加过2011年春季学期转专业的2010级学生(含申请过转专业者),以及其他有过转专业经历者;
2、在高考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包括护理学专业本科生、保送录取和提前批次录取的非通用外语语种专业学生、定向培养生等;
3、已有转学经历者,包括复旦大学在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录取的插班生。
三、转专业报名原则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目前尚在学科大类内(含跨院系学科大类)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只能填报本学科大类之外的其他专业志愿;
3、通过博雅杯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只能填报中文、历史、哲学、文博等四院系所对应的专业志愿;
4、学生申请转入学科大类内(含跨院系学科大类内)相关专业时,如转专业成功,则直接进入专业,无需再参加学科大类(含跨院系学科大类)后期的专业分流,特殊情况由相关院系负责解释;
5、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前,应仔细了解咨询相应院系对于报名者已修课程及成绩等方面的要求,转专业报名一旦截止,所有报名学生均将被视为参加过2012年春季学期的转专业过程。
四、转专业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
1、3月18日至21日,学生了解咨询各院系接收转专业计划、考核规则以及相应专业的教学培养情况;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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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在考核的基础上拟定录取名单,并由教学院长(系主任)凭本人工号及密码登录URP教务系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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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布后,其所有学籍及相关部门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或原学科大类的申请。
五、相关工作事宜说明
1、学生在转专业过程中,若需要打印成绩单时,各院系应提供免费打印,使用A3复印纸张打印即可,无需使用学校专用成绩单纸张打印。
2、转专业正式录取名单发布后,各院系教务员应及时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转入的准备工作。
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到转入专业所对应的院系注册,并按新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到新专业注册时,请将学生证交转入院系教务员,教务员将学生证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注册考务中心,由注册考务中心在学生证“学校记事”栏内作专业变更记载。
4、各相关院系应指导转入学生制定新的修读计划,及时完成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并将相应资料交由教务员归档,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学生转专业前已经修读的学分中,凡符合新专业教学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经转入院系与有关任课教师审定后予以确认;不符合新专业教学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任意选修课程予以记录。
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今年将继续在我校一年级在读本科生中选拔学生入读新闻学专业武警国防班,相应的选拔章程将于5-6月由我处与武警选培办共同发布,敬请有志于献身武警国防事业的同学留意。
特此通知。
附件1:《
复旦大学2012年转专业(含学科大类)计划一览.pdf》。
附件2:《
复旦大学2012年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案.pdf》。
教务处
20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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