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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1级本科生中开设“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9  浏览次数:107
 

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2]11

 

 

 

关于在2011级本科生中开设“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我校全面推进学分制建设计划,教务处继续实施多种证书教学培养项目。

2012年在2011级本科生中将开设10个第二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新闻学》、《法学》、《数理逻辑与科学哲学》、《对外汉语》、《英汉双语翻译》、《公共事业管理(社会管理方向)》、《外交与公共事务》、《哲学》,其中《哲学》是(哲学学院)新开第二专业。

开设3个复旦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会计学》、《汉语言文学》、并新开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第二学士学位

需要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2011级以及2010级去年未修读的学生如今年需要报名修读, 2012424日(周二下午)和427日(周五下午)可到开设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院系咨询相关事宜,哲学学院424日周二下午200 在光华楼西主楼2401室为第二专业举办“名师宣讲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第二学士学位咨询地址在枫林校区西8号楼103本科教学办公室,开设二专、二学位院系咨询电话见下表:

开设二专、二学位院系咨询电话

第二专业

电话

国际经济与贸易

65642330

经济学

55664985

新闻学

55664699

法学

51630119

哲学

65643281

数理逻辑与科学哲学

65643281

对外汉语

65642256

英汉双语翻译

65642094

55664010

公共事业管理(社会管理方向)

65643053

外交与公共事务

55664294

第二学士学位:

电话

会计学

25011103

汉语言文学

65642302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54237238

2011级本科生可以从教务处网页(http://www.jwc.fudan.edu.cn/)及开设专业院系教务办公室等处查询有关信息,并认真阅读所有材料,了解全部的规定和要求。教务处公布的资料及用途是:

1)复旦大学关于在2011级本科生中试行“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的暂行规定

请同学们务必在阅读了该“规定”以后,再研究下列材料。

2)各专业的“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培养方案

请同学们详细了解培养方案中的培养要求、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针对自己的需求、知识结构、预修课程、课程进度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培养方案对自己的适用性。

3)复旦大学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网址

校园URP信息化教务管理系统“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栏目中报名。网址:http://www.urp.fudan.edu.cn

需要报名的同学53800--5101700可在网上报名。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课程是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扩大知识面而开设,但对每个同学来说,需要考虑它们是否确实适合于自己的需求,是否学有余力,能否承担相应的经济负担等问题。

我们将尽可能为同学们创造更多的机会,使这类教学培养工作今后不断地丰富和完善。

(4)开课院系在校园URP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录取报名学生

开课院系对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审核后,录取名单由院系分管第二专业院系主任在511日—517在复旦大学URP信息化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录取,网上学生报名申请表后面附有该生成绩,院系在网上将录取名单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院系提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后公布。

5)“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选课课程表(选课用)印在下学期新选课表中最后面。

该表格中注明“人数”的课程,是指为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单独开班的课程的最大接受人数,未注明单独开班课程是与主修专业课合上,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有关规定。

 

附件:

1复旦大学关于在2011级本科生中试行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暂行规定                                     (第3页)

2第二专业教学培养方案 、“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培养方案”

                                             (第5

 

 

 

     

复旦大学教务处

                                2012-4-19

 

 

 

 

 

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生中试行第二专业、

第二学士学位教学的暂行规定

 

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第十一条(2)关于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规定,为充分体现学分制的优越性,给本科生更多的选择和发展机会,加快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教务处决定在本科学生试行“第二专业”与“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培养方案。特制定此暂行规定。

一、课程设置

复旦大学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培养要求原则上与现有本科各主修学位及专业相同,以保证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院系应根据同届本科生主修专业的课程结构、名称、代码、学分数与学时数,确定40学分左右的课程作为复旦大学第二专业课程,60学分左右为复旦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课程(以专业课程为主,以基础课程为补充)。新增课程应先统一列入主修专业的课程表及选课管理系统。

二、开课与选课

为处理好教学资源与学生需求量、主修与第二专业课程安排之间的关系,第二专业课程组织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是:

1)为确保所有学生主修课程的需要和利益,第二专业课程组织原则上不占用主修课程开课计划。为此,学校将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专门为第二专业课程安排教室和时间,尽可能避免与主修课程时间冲突。

2)院系应充分发挥师资和教学条件的作用,为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组织单独开课。单独开班的人数最少应在10人以上,报名10人以下的专业,可与第一主修专业班合上。

3)复旦大学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课程已编有专用课程代码(单独开班,或合班上课第二专业均有单独代码)。学生按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课程的代码选课,按学分缴纳费用。

4)由于各种原因,学校目前尚不能保证完全满足所有学生的选择需求。在单独开课时,有些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人数过多,可能会超过教室、师资和教学条件的承受能力;有些学生的培养方案、选修课程、上课时间也可能与单独开课冲突等,院系将根据教学条件的承受能力选择接受人数。此外,因有些第二专业的报名人数过少而影响教学资源的充分利用,不适合单独开班等。学生在报名时,应对上述各种可能产生的选课结果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三、学籍管理

复旦大学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习属于规定范畴内的教学活动项目,除本细则已明确规定的内容外,学生在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课程期间,学籍管理与学习纪律按照《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1、报名注册

凡在复旦大学注册学习的2011级、2010级本科生,均可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课程。经审批同意和注册交费后,可获得修读资格。(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学生报名申请时,要以确保自己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成绩为前提,要准确把握自己的需求,充分了解复旦大学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培养及课程的要求,并与自己主修专业课程对照。

2、成绩与学分记载

学生应按规定完成主修与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总学分,通过选课,参加考试取得成绩。

1)学生在报名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以前,已修读过的主修课程与第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课程相同(同名、同学分)者,可以在正式修读第二专业后提出申请,接受院系经审定同意后,可以承认该主修课程成绩及学分,并在第二专业成绩单中予以记载。未经审定同意,主修与第二专业之间的课程成绩不能相互承认。

2)主修课程学分转换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学分最多不得超过8学分。转换学分时间在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或第二专业一年以后,按教务处学分转换要求办理,在urp教务管理系统“成绩转换”栏申请。(3)学生开始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以后,修读主修专业的与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同名称课程,不能记录第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成绩系统。(4)学生所修读的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课程的学分及成绩,不能作为主修课程中的任意选修学分承认与记载。

3、建立导师制管理制度

单独开设第二专业班级的院系,应建立导师制管理制度,负责对该第二专业班级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及选课指导。

4、 修读年限

学校原则上鼓励学生在标准学制内修完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课程。如学生在毕业时尚未修完课程,可以在毕业离校后两年内,以单科进修生的身份继续来校注册修读,直至完成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按照规定,学校不负责单科进修生的住宿、医疗、人事管理等事宜。

5、证书申请

未能获得本科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学生,不能获得复旦大学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或辅修证书,对其所修读的相关课程,学校仅提供成绩证明。

凡修完复旦大学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提出证书申请。教务处按照《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院系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定。通过资格审定的学生,可获得复旦大学印制和颁发的复旦大学第二专业证书。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要求,并完成第二学士学位论文的学生,可颁发“复旦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未能修完第二专业或第二学士学位规定全部课程,但修完专业主干课程30学分以上(30学分),成绩合格者,可提出申请专业辅修证书。

四、办理程序

各院系应按规定程序组织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学生可按照程序办理有关课程的修读申请。

20114月下旬,教务处向学生公布:“关于在本科生中试行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的通知”、“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生中试行第二专业教学的暂行规定”、“第二专业教学培养方案”、“第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

2012424日(周二)下午和427日(周五)下午到开设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院系咨询。

538005101700学生在复旦大学校园网urp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修读“复旦大学第二专业、复旦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栏目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urp.fudan.edu.cn

511日—517接受学生院系审核学生申报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情况,并将录取学生名单从urp网上提交教务处。

521日前,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各院系接受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录取名单。

本学期结束前18周、19周录取学生可在网上选课。

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属于计划教学任务以外新增加、辅修性质的教学工作,学生可以按照自身情况选择参与,但学校须增加比较多的投入。按照财务规定,参照国家规定的主修学位学费的每学分标准,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费按每学分130元计。分为每学期缴纳, 学生根据每学期选课的学分数缴纳本学期学费。

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2点,在修读第二学位、第二专业以前的课程,已获转换课程(8学分之内)不计费用。学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课程学习,学校不退还该学费。

五、其他

根据教学改革与有关执行情况,本规定将不断修订和完善。

本规定中所述的“公布”是指在教务处网页、开设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院系教务办公室等处同时公布。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复旦大学第二专业、第二学位培养方案

国际经济与贸易第二专业教学计划

20129月(秋季)执行

一、       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基本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知识,具备国际经济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养学生成为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外经贸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二、          专业与学分要求

选修本专业为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预修满8学分以上高等数学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含本学期(春季学期)正在修读高等数学4学分以上课程。须修满本教学计划规定的50学分(含预修8学分高等数学),其中专业必修课36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成绩合格者可颁发“国际经济与贸易”(第二)专业证书。

三、          课程设置

1.专业必修课程36学分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968.033.1

3

3

1

世界经济系

会计学

969.001.1

3

3

1

世界经济系

微观经济学

968.037.1

3

3

1

世界经济系

宏观经济学

968.028.1

3

3

2

世界经济系

国际贸易

968.035.1

3

3

2

世界经济系

世界经济概论

968.019.1

3

3

2

世界经济系

比较经济学

968.020.1

3

3

2

世界经济系

国际金融

968.034.1

3

3

3

世界经济系

国际经营

968.025.1

3

3

3

世界经济系

国际经济学

968.036.1

3

3

3

世界经济系

货币经济学

968.023.1

3

3

3

世界经济系

国际经贸英语(精读与翻译)

968.022.1

3

3

4

世界经济系

2.专业选修课6学分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发展经济学

968.021.1

3

3

4

 

专业选修课第4学期所开课程根据师资力量由所在系决定。

跨国公司与直接投资

968.016.1

3

3

4

投资学

968.026.1

3

3

4

国际贸易实务

968.017.1

3

3

4

国际营销学

968.018.1

3

3

4

财政学

968.032.1

3

3

4

国际经贸英语(商务沟通)

968.024.1

3

3

4

3、下列课程为修读二专业前已预修学分可转换课程(8/10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高等数学  ()

968.039.1

4

 

 

修读二专业前已预修学分转换课程

高等数学 (下)

968.039.2

4

 

 

数学分析  ()

968.040.1

5

 

 

数学分析 (下)

968.040.2

5

 

 

 

经济学第二专业教学计划

20129月(秋季)执行

一、          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系统的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基础专业知识,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能熟悉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调查、经济研究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          专业与学分要求

选修本专业为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预修满8学分以上高等数学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含本学期(春季学期)正在修读高等数学4学分以上课程。须修满本教学计划规定的50学分(含预修8学分高等数学),其中专业必修课36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成绩合格者可颁发“经济学”(第二)专业证书。

三、          课程设置

1.专业必修课程36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968.033.1

3

3

1

经济学系

微观经济学

968.037.1

3

3

1

经济学系

会计学

969.001.1

3

3

1

经济学系

宏观经济学

968.028.1

3

3

2

经济学系

国际贸易

968.035.1

3

3

2

经济学系

财政学

968.032.1

3

3

2

经济学系

货币银行学

968.030.1

3

3

2

经济学系

统计学

968.029.1

3

3

3

经济学系

国际金融

968.034.1

3

3

3

经济学系

农村和农业经济学

968.011.1

3

3

3

经济学系

资本论

968.002.1

3

3

4

经济学系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968.012.1

3

3

4

经济学系

2.专业选修课程6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发展经济学

968.038.1

3

3

4

专业选修课第4学期所开课程根据师资力量由所在系决定。

市场营销学

968.006.1

3

3

4

企业管理

968.007.1

3

3

4

财务管理

968.008.1

3

3

4

当代中国经济

968.001.1

3

3

4

产业经济学

968.010.1

3

3

4

外国经济思想史

968.009.1

3

3

4

3、下列课程为修读二专业前已预修学分可转换课程(8/10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高等数学  ()

968.039.1

4

 

 

修读二专业前已预修学分转换课程

高等数学 (下)

968.039.2

4

 

 

数学分析  ()

968.040.1

5

 

 

数学分析 (下)

968.040.2

5

 

 

《新闻学》第二专业教学培养方案(新闻学院)

一、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新闻学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新闻学原理、党和政府有关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能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独立观察分析社会现象;接受新闻业务的基本训练,掌握采访、写作、编辑业务技能和社会活动能力;熟悉中外新闻传播历史、现状及发展规律。

二、学分要求

选本专业为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下列规定的30学分专业必修课和10学分专业选修课。

三、课程设置

1、专业必修课程(30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新闻学概论

913.001.1

3

3

1

新闻学院

新闻摄影

913.003.1

3

3

3

新闻学院

广播电视新闻

913.012.1

2

2

3

新闻学院

传播学概论

913.002.1

3

3

2

新闻学院

新闻采访与写作

913.021.1

3

3

1

新闻学院

马恩新闻思想

913.015.1

2

2

1

新闻学院

当代世界新闻事业

913.011.1

2

2

3

新闻学院

中国新闻传播史

913.023.1

3

3

2

新闻学院

新闻编辑与评论

913.020.1

3

3

2

新闻学院

媒介管理与经营

913.016.1

2

2

4

新闻学院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913.006.1

2

2

4

新闻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史

913.005.1

2

2

4

新闻学院

2、专业选修课程(10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摄影专题

913.018.1

2

2

3

新闻学院

各国新闻法规

913.004.1

2

2

3

新闻学院

影视艺术

913.022.1

2

2

2

新闻学院

公共关系实务

913.007.1

2

2

3

新闻学院

人际传播

913.017.1

2

2

1

新闻学院

广播电视与当代社会

913.013.1

2

2

3

新闻学院

大众传媒与文化

913.009.1

2

2

4

新闻学院

大众传媒与政治

913.010.1

2

2

4

新闻学院

广告策划与创意

913.008.1

2

2

2

新闻学院

网络传播基础

913.019.1

2

2

2

新闻学院

广告学概论

913.014.1

2

2

1

新闻学院

*专业课程、选修课程根据师资力量进行实际调整开课学期

 

 

《法学》第二专业教学培养方案(法学院)

 

 

一、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一定的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能力。

 

二、学分要求:

选本专业为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下列规定的43学分专业必修课。

 

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法学基础理论

927.001.1

3

3

1

宪法

927.009.1

3

3

1

中国法制史

927.014.1

3

3

1

行政法

927.013.1

3

3

2

民法I

927.006.1

3

3

2

刑法 I

927.011.1

4

4

2

国际法

927.002.1

3

3

2

刑法 Ⅱ

927.010.1

2

2

3

刑事诉讼法

927.012.1

3

3

3

民法 Ⅱ

927.005.1

4

4

3

民事诉讼法

927.007.1

3

3

3

商法

927.008.1

3

3

4

国际私法

927.004.1

3

3

4

国际经济法导论

927.003.1

3

3

4

 

 

 

 

 

 

 

《哲学》第二专业培养方案(哲学学院)

 

一、 培养要求及目标:

本专业主要针对爱好哲学,善于思考的学生开设。希望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使学生能够了解和认识哲学,学会从哲学的角度观察和思考并对自己的第一专业有新的认识。通过这样的训练,培养出既有严格的专业技术训练,又有深刻哲学视野的科学后备人才。

二、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要求在第一专业的基础上修满本学科教学计划中规定的40个学分。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哲学》第二专业证书。

三、课程设置

1、专业必修课(24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周学时

第二专业课程代码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

2

2

916.056.1

3

哲学学院

西方哲学史(上)

2

2

916.051.1

3

哲学学院

中国哲学史(上)

2

2

916.057.1

3

哲学学院

西方哲学史(下)

2

2

916.052.1

4

哲学学院

中国哲学史(下)

2

2

916.058.1

4

哲学学院

现代西方哲学

3

3

916.059.1

6

哲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2

2

916.060.1

5

哲学学院

国外马克思主义

2

2

916.061.1

6

哲学学院

哲学阅读和写作

1

2

916.062.1

3

哲学学院

古希腊哲学

2

2

916.063.1

哲学学院

先秦诸子

2

2

916.064.1

哲学学院

佛教哲学

2

2

916.065.1

哲学学院

 

2、专业选修课(16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周学时

第二专业课程代码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认识论研究

2

2

916.066.1

哲学学院

马克思哲学原著选读

2

2

916.067.1

哲学学院

国外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

2

2

916.068.1

哲学学院

现象学概论

2

2

916.069.1

哲学学院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2

2

916.070.1

哲学学院

现代法国哲学

2

2

916.071.1

哲学学院

中国哲学原著选读

2

2

916.072.1

哲学学院

宋明理学经典选读

2

2

916.073.1

哲学学院

社会哲学

2

2

916.074.1

哲学学院

价值哲学

2

2

916.075.1

哲学学院

伦理学原著选读

2

2

916.076.1

哲学学院

现代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

2

2

916.016.1

哲学学院

 

 

 

数理逻辑与科学哲学》第二专业培养方案(哲学学院

(适合于理科学生)

一、       培养要求及目标

本专业主要针对具有理科背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人工智能等)以及对当代科学的重大基础问题及其哲学意义有兴趣的学生。希望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使学生对当代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问题有全局性的、较为深刻的认识,引导学生对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和方法论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反思。

本专业的毕业生应能对数学、自然科学的历史有比较全面的了解。特别是对数学和科学历史上有关基础问题的几次重大争论有清晰的认识。学生还将掌握数理逻辑、科学哲学、知识论、科学思想史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训练,培养出既有严格的专业技术训练,又有深刻哲学视野的科学后备人才。

 

二、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要求在第一专业的基础上修满本学科教学计划中规定的40个学分。成绩合格者,将颁发《数理逻辑与科学哲学》第二专业证书。

 

三、课程设置

1、专业必修课(20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周学时

第二专业课程代码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数理逻辑I

2

2

916.033.1

1

哲学学院

科学哲学

2

2

916.034.1

1

哲学学院

知识论

2

2

916.035.1

3

哲学学院

集合论

2

2

916.036.1

2

哲学学院

科学思想史

2

2

916.037.1

2

哲学学院

数学哲学

2

2

916.042.1

1

哲学学院

西方哲学史 (上)

2

2

916.051.1

3

哲学学院

西方哲学史(下)

2

2

916.052.1

4

哲学学院

数理逻辑II

2

2

916.048.1

2

哲学学院

形而上学研究

2

2

916.054.1

4

哲学学院

 

2、专业选修课(20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周学时

第二专业

课程代码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语言哲学

2

2

 916.038.1

2

哲学学院

心灵哲学

2

2

 916.039.1

1

哲学学院

科学解释研究

2

2

 916.040.1

3

哲学学院

科学方法论研究

2

2

 916.041.1

4

哲学学院

力迫法

2

2

 916.043.1

3

哲学学院

模型论

2

2

 916.044.1

3

哲学学院

集合论讨论班

2

2

 916.045.1

4

哲学学院

可计算性理论

2

2

 916.046.1

4

哲学学院

人工智能专题研究

2

2

916.047.1

4

哲学学院

证明论

2

2

916.050.1

4

哲学学院

模态逻辑

2

2

916.049.1

3

哲学学院

分析哲学

2

2

916.053.1

2

哲学学院

现代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2

2

916.055.1

3

哲学学院

 

 

 

 

 

 

 

 

 

 

 

 

 

 

 

 

 

 

 

 

《对外汉语》第二专业培养方案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一、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汉语和汉文化的基本知识,掌握第二语言教学理论和习得理论的基本知识,具有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所必需的理论素养、基本能力和实践经验。 

二、学分要求

选择本专业为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本教学计划规定的40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程3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10学分。 

三、课程设置 

1.专业必修课程(30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语言学概论

993.001.1

2

2

1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现代汉语

993.002.1

4

4

1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古代汉语

993.003.1

2

2

2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中国古代文学(上)

993.004.1

2

2

3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中国古代文学(下)

993.004.2

2

2

4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中国现当代文学

993.005.1

2

2

2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中国文化通论

993.006.1

2

2

2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教育心理学

993.007.1

2

2

1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跨文化交际理论

993.008.1

2

2

3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第二语言习得理论

993.009.1

2

2

3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对外汉语教学原理

993.010.1

2

2

2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993.011.1

2

2

3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专业英语

993.012.1

2

2

4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教学实践

993.013.1

2

2

4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专业选修课程(10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语音与语音教学

993.014.1

2

2

3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词汇与词汇教学

993.015.1

2

2

3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语法与语法教学

993.016.1

2

2

3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汉字与汉字教学

993.017.1

2

2

3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汉语与中国文化

993.018.1

2

2

4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教材与教法

993.019.1

2

2

4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语言测试与评估

993.020.1

2

2

4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英汉双语翻译》第二专业培养方案(外文学院)

 

一、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基本掌握英汉、汉英互译的技能,了解英、汉两种语言的特点及其历史文化背景,具有跨文化交流的沟通和组织能力,能承担一定难度的口、笔译任务。

 

二、学分要求

选本专业为第二专业的学生应修满40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程3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6学分,另从人文类基础课程II组外文学院开设的课程中选修4学分。

 

三、课程设置

1、专业必修课程(30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英语听说与译述

912.001.1

3

3

1

英语综合阅读

912.002.1

3

3

1

翻译概论

912.003.1

3

3

1

英语写作()

912.004.1

3

3

2

英语写作()

912.004.2

3

3

3

英汉互译技巧I

912.005.1

3

3

2

英汉互译技巧II

912.005.2

3

3

3

英汉视译I

912.006.1

3

3

2

英汉视译II

912.006.2

3

3

3

交替传译

912.007.1

3

3

4

 

2、专业选修课(6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译文比较与评判

912.008.1

3

3

4

英美短篇小说选读

912.009.1

3

3

4

英美散文

912.010.1

3

3

3

《圣经》与英国文学

912.017.1

3

3

4

 

 

3、人文类基础课程II组(4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世界文学导读

912.011.1

2

2

春秋

美国文学史选读

912.012.1

2

2

秋季

英美报刊

912.013.1

2

2

春季

美国历史与文化

912.014.1

2

2

春秋

英美文学通论

912.015.1

2

2

春秋

现代欧美戏剧名篇赏析

912.016.1

2

2

春秋

 

说明:

1、招生要求: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有相当英语基础的本科生,须通过外文学院设立的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

2、招生人数:40人,单独开课。

 

 

 

 

 

 

 

 

 

 

 

 

 

 

 

 

 

 

 

 

 

 

 

 

 

 

《公共事业管理(社会管理方向)》第二专业培养方案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一、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较全面的社会政策和公共管理学理论、较熟练的公共政策分析和研究能力、适应广泛参与公共事业管理并具备行政工作和决策参与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管理学和社会政策分析的基本知识,熟悉公共管理学的相关学说,善于分析有重大影响的理论和政策;掌握研究分析社会动向的方法和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决策参与能力、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毕业生能够在政府机关、大型企业、公共媒体、公共部门、非政府组织、教育科研部门及相关行业从事社会调查与研究、政策分析与评估、发展规划与管理、研究与预测等方面的工作。

二、学分要求

选本专业为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41学分,包括专业必修课程33学分和选修课程8学分。达到规定要求者发给复旦大学公共事业管理(社会管理方向)第二专业证书。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必修课

 

 

 

 

934.016.1

管理学概论

3

3

2

934.017.1

公共管理信息系统

3

3

2

934.018.1

公共安全管理

3

3

3

934.020.1

公共政策概论

3

3

1

934.021.1

公共经济学

3

3

1

934.022.1

公共事业管理学

3

3

2

934.023.1

社会学概论

3

3

3

934.024.1

非政府组织管理

3

3

1

934.025.1

人口与发展

3

3

4

934.026.1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3

3

2

934.027.1

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

3

3

4

 

 

选修课

 

 

 

934.029.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2

2

4

934.030.1

中外政府比较

2

2

4

934.031.1

就业市场管理和政策

2

2

3

934.034.1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2

2

1

934.036.1

GIS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

2

2

3

       *课程聘请政府官员和知名专家介绍重要公共项目决策过程和相关科研成果。

《外交与公共事务》第二专业培养方案

(国学院

一、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政治学、国际政治、世界经济、外交学、 国际法、公共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通过第二专业阶段的学习,着力拓展和提升学生的 国际视野、专业素养、具备外交、外事、公共事务管理与操作的理念和实践能力;掌握组织 领导、动员协调、公共沟通、协商谈判以及跨文化交流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中国与世界主要 国家和地区的国内政治和对外战略与政策;了解全球公共问题的议程与治理;了解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架构、职能与运作方式。

二、学分要求

选本专业为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42个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30个学分,专业选修课12 个学分。达到规定要求者授予复旦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第二专业证书。

三、课程设置:必修课(30个学分),选修课(12个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917.002.1

国际关系导论

3

3

1

学院

917.004.1

当代中国对外关系

3

3

1

学院

917.022.1

中国古代政治智慧与治国方略

3

3

1

学院

917.023.1

公众领导力

3

3

1

学院

917.036.1

全球化与经济外交

3

3

2

学院

917.037.1

行政技能与实践

3

3

3

学院

917.005.1

国际法

3

3

2

学院

917.038.1

国际组织与国际治理

2

2

2

学院

917.028.1

当代中国公共问题与公共政策

3

3

2

学院

917.008.1

外交与外事管理

2

2

3

学院

917.010.1

大众传媒与外交

2

2

4

学院

917.013.1

美国政治与对外关系

2

2

3

学院

917.014.1

欧盟政治与对外关系

2

2

3

学院

917.039.1

印度政治与对外关系

2

2

3

学院

917.007.1

国际谈判

2

2

3

学院

917.017.1

日本政治与对外关系

2

2

4

学院

917.011.1

跨文化沟通

2

2

4

学院

917.019.1

港台政治与行政

2

2

4

学院

917.035.1

组织与动员

2

2

4

学院

 

《会计学》“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管理学院)

 

一、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基本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基本方法。培养学生成为具有扎实会计专业知识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二、学分要求: 

选本专业为第二学位的学生必须预修满8学分以上高等数学(上、下)或数学分析(上、下)课程,含本学期(2012年上学期)正在修读课程,并修满本教学计划规定的61学分(含预修8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程40学分,专业必修课13学分。按照成绩合格并取得其第一专业学位证书者,可授予(复旦大学第二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1.专业基础课程(40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微观经济学

968.037.1

3

3

1

 

宏观经济学

968.028.1

3

3

2

 

管理学导论

969.002.1

3

3

1

会计系

会计学

969.001.1

3

3

1

会计系

中级财务会计(上)

942.001.1

3

3+1

2

会计系

中级财务会计(下)

942.001.2

3

3+1

3

会计系

成本管理会计

942.002.1

3

3+1

3

会计系

审计

942.005.1

3

3

4

会计系

中级财务管理

942.010.1

3

3

4

会计系

税法

942.004.1

3

3

2

会计系

财务管理

969.003.1

3

3

2

会计系

高级财务会计

942.003.1

3

3

4

会计系

毕业论文

942.015.1

4

4

5

会计系

2.   专业必修课(13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税务会计

942.007.1

2

2

3

会计系

国际会计

942.006.1

3

3

5

会计系

保险学

942.011.1

2

2

3

会计系

会计专题研究

942.012.1

2

2

4

会计系

会计职业道德

942.009.1

2

2

1

会计系

财务报表分析

942.008.1

2

2

5

会计系

注:下列课程为修读二专业前已预修学分转换课程(10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高等数学  ()

942.013.1

5

 

 

 修读二专业前已

预修学分

转换课程

高等数学 (下)

942.013.2

5

 

 

数学分析  ()

942.014.1

5

 

 

数学分析 (下)

942.014.2

5

 

 

 

《汉语言文学》“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中文系)

 

一、 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汉语与中国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文学理论素养和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知识,受到有关文学历史发展、文学理论批评的原则、方法等多方面的教育和训练。同时对人文和社会科学有相当的了解,具有从事文学与文化批评鉴赏的能力,并具有较强的实际写作能力。 

二、 学分要求: 

选本专业为“第二学位”的学生必须修满本教学计划规定的60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程44学分、专业选修课12学分、毕业论文4学分。按照成绩合格并取得其第一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者,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复旦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三、 课程设置:

1.专业必修课程:(44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语言学概论

911.002.1

2

2

3

中文系

中国文学传统

911.006.1

2

2

2

中文系

美学

911.003.1

2

2

4

中文系

现代文艺赏析

911.005.1

2

2

2

中文系

文学概论

911.012.1

2

2

5

中文系

古代汉语

911.007.1

3

3

3

中文系

现代汉语(上)

911.001.1

2

2

1

中文系

现代汉语(下)

911.001.2

2

2

2

中文系

诗骚精读

911.009.1

2

2

1

中文系

鲁迅精读

911.016.1

2

2

2

中文系

中国文学批评史

911.017.1

3

3

5

中文系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

911.014.1

2

2

3

中文系

中国古代文学史(中)

911.014.2

2

2

4

中文系

中国古代文学史(下)

911.014.3

2

2

5

中文系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

911.015.1

2

2

3

中文系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下)

911.015.2

2

2

4

中文系

比较文学导论

911.008.1

2

2

6

中文系

《文心雕龙》精读

911.010.1

2

2

3

中文系

《论语》精读

911.011.1

2

2

2

中文系

现代西方美学

911.013.1

2

2

6

中文系

世界文学导读

911.004.1

2

2

4

中文系

毕业论文

911.018.1

4

4

 

中文系

 

2.专业选修课程: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断代文学研究*

911.019.1

2

2

春秋

中文系

中国文学流派研究*

911.020.1

2

2

春秋

中文系

中外作家研究*

911.021.1

2

2

春秋

中文系

文化新诗学*

911.022.1

2

2

春秋

中文系

佛教文化与文学*

911.023.1

2

2

春秋

中文系

中国古典传记文学研究

911.024.1

2

2

春秋

中文系

京派海派文学研究*

911.025.1

2

2

春秋

中文系

中国现代影视剧研究*

911.026.1

2

2

春秋

中文系

台港澳文学研究*

911.027.1

2

2

春秋

中文系

文化研究导论

911.028.1

2

2

春秋

中文系

总计

 

60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公共卫生学院)

一、 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现代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对自然科学、人文和社会科学有一定了解,熟悉卫生事业发展趋势和有关的医学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统计软件,并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 学分规定及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在籍本科学生可以修读本专业为“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修读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60.5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53.5学分(含毕业论文6学分);专业选修课7学分。若主修专业(第一学位)课程中包含了第二学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可以允许转入并免修部分第二学士学位课程学分,但最多可以转入8学分。.修完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经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者,可被授予复旦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1.专业必修课程和毕业论文(53.5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流行病学

   957.022.1

4

4

1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统计学B

957.015.1

4

3+2

1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管理心理学

957.020.1

4

4

2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法与卫生监督

957.022.1

2

2

2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导论

957.023.1

4.5

4+1

3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服务研究

957.028.1

2

2

3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经济学

957.024.1

4

4

4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管理运筹学

957.027.1

3

3

4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事业管理

957.014.1

4

4

5

公共卫生学院

医院管理

957.029.1

4

4

5

公共卫生学院

管理学

957.032.1

3

3

5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政策研究理论

957.025.1

2

2

6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管理研究设计

957.026.1

2

2

6

公共卫生学院

医疗保险

957.030.1

2

2

7

公共卫生学院

微观经济学

957.033.1

3

3

7

公共卫生学院

毕业论文

957.031.1

6

6

8

公共卫生学院

 

2. 专业选修课:(7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健康心理学

957.034.1

1

1

公共卫生学院

管理与沟通技巧

957.035.1

1

1

公共卫生学院

妇幼卫生学概论

957.043.1

1

1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人口统计学

957.017.1

2

2

春秋

公共卫生学院

公共卫生监督学

957.003.1

2

2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人力规划

957.013.1

2

2

春秋

公共卫生学院

生殖健康进展

957.036.1

1

1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事业财会管理

957.037.1

1

1

公共卫生学院

全球卫生导论

957.038.1

2

2

春秋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放射生物学

957.039.1

2

2

春秋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经济评价方法

957.040.1

2

2

春秋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文献评阅方法

957.041.1

2

2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事业管理理论和实践

957.042.1

2

2

公共卫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