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技防监控(报警)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0-07-15  浏览次数:1408
 
  技术防范工作是维护校园内部安全与稳定,控制各类案件,破获违法犯罪以及及时发现突发事件、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技防监控(报警)室是学校整个安全防范体系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技防设备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技防设备功能,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卫处技术防范办公室是各单位技防监控(报警)室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对技防监控(报警)室工作的检查、指导。
学校各院、系、所、中心、各单位是技防监控(报警)室的管理部门。
  二、技防监控(报警)室的管理部门必须落实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监控,并配备一名责任人负责对监控(报警)室的管理。保证监控(报警)室24小时正常运转。
  三、技防监控(报警)室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1)政治审查合格,未受过刑事处罚;(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识别能力和处置应变能力;(3)熟悉业务、设备性能,上岗前接受业务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
  四、技防监控(报警)室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操作流程及工作台帐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各类规章制度应张挂在室内醒目的地方。
  五、技防监控(报警)设备必须每天巡检一遍,发现故障要及时修复。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确保图像显示清晰,回放清楚,设备性能良好,各类监控信息的储存期不少于10天。
  六、工作人员必须不间断观察监控显示图像,密切注视有无可疑情况。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对现场查获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即刻交保卫处审查。
  七、一旦接到消防烟雾(温控)报警或红外防盗报警,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在五分钟内赶至现场处置,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值班室;处警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案。
  八、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拆卸仪器设备,不得私自改动程序、或者私接私拉外来接线;发生故障必须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修。
  九、技防监控(报警)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带入、使用与工作无关的光盘、音像、硬盘等。当班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单位泄露安保系统的有关情况及录像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查看录像资料的,需填写《查看监控录像申请表》,经保卫处同意,方可查看。跟案件相关的资料,应立即予以固定拷贝。
  十一、凡因工作失职导致漏录、漏控、录像资料丢失,或是接警处置不及时导致造成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满30日生效。
 
 
 
附:复旦大学报警监控室接处警操作流程
  
 
复旦大学报警监控室接处警操作流程
 
一、防盗报警接处警流程:
接到报警信号,立即与报警单位的值班人员联系,确定是属何种情况:
1、如是误报,清除记忆后重新布防。
2、如是有人还未离去,问清何时离开,待有关人员离开后重新布防。
3、如情况可疑或者值班人员3分钟内无信息应答时,立即将报警点具体部位向值班室报告,由值班人员处警。同时打开电台与处警人员保持联系,将报警地点周围的监视器,对准报警地点的要道口,密切观察,将发现的情况及时告知处警人员。处警完毕后,清除记忆,重新布防。
二、火灾报警接处警流程:
接到火警警报,一名值班人员立即将报警的具体部位报值班室、关闭警报声、打开电台,与报警单位的值班人员联系,随时听从处警人员的指示;另一位值班人员携带通讯工具(手台)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误报按复原程序操作。
2、初始火灾,立即与处警人员一起组织扑救。
3、火势较大,立即拨打“119”报警,疏散群众,并报告值班室。
三、上述无论何种报警,均要做好记录,记明时间、地点、对方姓名电话以及事件的详细情况。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22221    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