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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年教师搬迁至尚景园公租房的配套方案
发布时间:2013-06-05  浏览次数:59
 

关于青年教师搬迁至尚景园公租房的配套方案

 

学校整体租赁了尚景园公租房,以缓解青年教师的住房困难。为支持青年教师入住公租房,特拟定以下配套方案。

一、关于学校现已整体租赁612套尚景园公租房的配套政策

1. 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含在编前试用租赁人员,具体名单由人事部门认定)为研究生学历、硕士或中级职称及以上的,由学校自主审核其入住尚景园公租房资格。

2. 2013831日(含)前入住尚景园公租房6年内享受自付租金50%的优惠政策,831日后入住尚景园的按校通字[2012]18号《复旦大学青年教师租住尚景园公共租赁房租房补贴实施方案》享受租金优惠政策。

3. 属于调整范围内的,在规定时间内从成套教师公寓(仁德路公寓、国泰路公寓、江湾成套教师公寓)搬迁至尚景园公租房的青年教师(含此前搬迁的),给予免缴4个月租金的搬家补贴。同时,就青年教师子女读书问题,将名单报复旦附小备案。

4. 为兼顾利益平衡,2013831日(含)前从其他地方搬迁至尚景园公租房的青年教师,给予免缴2个月租金的搬家补贴。

此外,对于从国定路1号楼、江湾单身公寓和北区教师公寓腾挪至国定路45号楼或国福路公寓的青年教师,给予免缴1个月租金的搬家补贴。

5. 201371日(含)后进校的青年教师,不享受搬家补贴。

二、关于今后新增尚景园整体租赁房源与“老人”申请尚景园公租房的政策

上述政策仅针对现有612套学校整体租赁的尚景园公租房。若今后再有尚景园整体租赁公租房,则按校通字[2012]18号《复旦大学青年教师租住尚景园公共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实施方案》标准实施,不享受搬家补贴。

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取得《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的“老人”,可申请公租房并按校通字[2012]18号《复旦大学青年教师租住尚景园公共租赁房租房补贴实施方案》享受租金优惠政策,不享受搬家补贴。

三、租住学校整体租赁公租房的其他配套政策

增加、调整校车的班次。综合考虑教职工上下班和子女上学与放学的具体情况增开校车班次,同时合理规划,做好各校区间校车换乘衔接工作。

租住公租房的教职工须书面承诺不得转租转借所承租的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将对转租转借人全校通报,租赁人必须立即退出所租公租房,学校将追缴租赁人自租住之日起的租金补贴,并根据国家住建部自2012715日起施行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取消其租住学校公寓(包括公租房)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