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复旦大学理工科组织2017年度上海市教委曙光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05-19 浏览次数: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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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单位: 201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工科申报名额: 1、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201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基本原则为上一年入选项目数的2倍,2016年度我校理工科共获得1项资助, 本年度理工科申报名额目前为2项。 2、各院系单位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请各院系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建议推荐符合条件的今年申报杰出青年或者以上的老师)。
二、 校内遴选: 1、 收到推荐材料后,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条件严格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进入校内评审。 2、 校内遴选
三、 申报条件: 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四、 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五、 市教委项目评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16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待教委另行通知。
六、申报要求: (一)校内遴选材料提交: 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于5月24日(周三)上午12:00前发送至xlj@fudan.edu.cn,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限额进行推荐。 (二)教委正式材料提交: 校内遴选后将邮件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进一步完善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6月1日(周四)上午11:00前统一将书面申请材料1式6份报送科技处综合楼405,电子文件(word版)邮件发至xlj@fudan.edu.cn。
科技处基础办 2017年5月17日
附件: 附件4-《“曙光计划”管理办法》《“曙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附件5-关于转发《复旦大学文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复旦大学理工医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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