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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至财务处办理2005、2006年科研项目退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2  浏览次数:65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科技处已提交20052006年科研项目退税相关材料至财务处,财务处决定53日起办理。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届时带好原经费本至财务处会计科(综合楼北119室)韩洁老师(电话:22501)处办理。如原经费已结项,财务处将会新设CJ经费本。财务处要求办理人员携带本人一卡通;非项目负责人办理,需出具项目负责人委托书和经办人员一卡通。

 

 

附件:12005年退税合同清单

      22006年退税合同清单

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

 

科技处地方与企业合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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