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9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6月24日发布 自2013年6月24日期施行)
为加快推动文科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文科建设水平,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学校决定设立文科资深教授岗位。学校现有文科杰出教授、文科特聘资深教授自动当选为文科资深教授,同时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增加遴选一批文科资深教授。为规范新增文科资深教授的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文科资深教授是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学术岗位。学校要充分发挥文科资深教授在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积极推动其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二、权利与义务
文科资深教授应积极促进人文社会学科的发展,努力创新;倡导科学道德,维护科学精神,发扬优良学风,为人师表;积极培养人才,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文科资深教授的校内岗位津贴以及学校可以决定的其他待遇,参照两院院士标准执行。
三、基本标准和条件
1.热爱祖国,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原创性的、有影响的成就和重大贡献;
3.在学术界德高望重,具有标杆作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中担任重要工作;
4.身体健康,能开展正常的学术活动;
5.现聘岗位为校聘关键及以上岗位,年龄为60周岁及以上全时在职教师(年龄以增选当年1月1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四、遴选办法与程序
文科资深教授的评选坚持“公正、客观”原则,遴选出具有代表性与影响力、学术界公认的人文社科领域高端领军人才。
文科资深教授评选每2年开展一次,评选时间原则上与两院院士增选同步。
学校设置文科资深教授岗位15-20个,每次遴选名额由校长办公会议根据学科布局和学科发展趋势研究决定。
遴选的工作程序:
(一)推荐。有文科资深教授推荐、院系推荐、学校推荐等三个途径:(1)文科资深教授可直接向学校推荐人选;(2)个人向所在院系学术委员会自荐,院系学术委员会向学校推荐人选;(3)学校根据学科发展总体情况推荐人选。
被推荐人需填写《复旦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主要内容应包括:个人学术简历、学风道德情况、学术兼职、标志性学术成就以及其他反映学术成就和贡献的成果和项目等。
(二)资格认定。校学术委员会对第一轮候选人给予资格认定,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初选。校长办公会议初步确定当年遴选名额,并按照一定比例确定第二轮候选人名单。
(四)外审。学校邀请不少于2位校外同行专家对第二轮候选人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校学术委员会对外审的意见进行审核、汇总。
(五)终选。综合考虑候选人情况、外审意见和学科战略发展需求,校长办公会议确定最终入选名单,报党委常委会审议。
(六)公示。获选名单经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附则
1.为维护老专家的身体健康,超过80周岁的文科资深教授,学校授予“文科荣誉教授”的学术荣誉,享受两院资深院士相关的校内生活待遇。
2.文科资深教授遴选过程中实行全程的自动回避与申请回避制度。
3.参照两院院士评选办法,连续3次获得推荐而未能当选的候选人,暂停其申报资格一次。
4.原《复旦大学关于评选杰出教授、首席科学家和设置教授论坛制度的规定和办法》(校发〔95〕17号)自动废止。《复旦大学教授(研究员)校聘岗位常规聘任实施方案》(校人通〔2008〕41号)关于“文科特聘资深教授”的有关规定自动终止。
5.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