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转发《关于组织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7  浏览次数:97
 

各院系、各单位:

      现转发《关于组织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5〕48号),供工作参考。

      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将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和时间

1.验收方式:采用会议答辩方式。地方高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央高校由学校自行组织。验收专家组由5-7位学风严谨、学识深厚的知名专家组成。

2.验收时间:验收工作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

二、验收程序

1.验收前,入选者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附件1),向组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组织单位提前2周将验收日程安排和验收专家组名单报送我司指定邮箱。

2.验收会按照入选者汇报、专家提问和专家组评议3 个步骤进行。汇报内容包括:师德学风建设、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与社会服务、个人发展规划。

3.验收专家根据汇报情况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验收打分表》(附件2),专家组长根据平均分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验收结论表》(附件3)。

4.验收组织单位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总结》(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

5.对于未按时组织验收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的单位,将记入我司诚信档案。

联系人:王万鹏、李人杰

联系电话:010-66096358

电子邮箱:xinshiji@moe.edu.cn

 

 

注:验收工作由科技处、医学科研办公室分别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验收材料于5月30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403室。

 

科技处联系人:王维 邓峰

地  址:邯郸校区综合楼403室

电  话:65642662

邮  箱:dengfeng@fudan.edu.cn

  

科技处基础办

2015年3月16日

附件: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验收打分表

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验收结论表

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总结

本通知电子扫描版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