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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8  浏览次数:31
 

各院系、各单位:

      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已经展开,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 我单位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如我校有3个以上项目申报,学校择优推荐。

      2. 如果要申报,请在2014年10月20日前与科技处联系。

      3.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4.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由科技处和申报人共同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可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联系人:王华滔,何菁岚

联系电话:021-65642768

E-mail: chengguo@fudan.edu.cn

科技处成果办

2014年10月8日